文教

在课室进食飞沫留桌椅 食堂设隔离板应可用餐

(吉隆坡4日讯)马来西亚华文理事会主席拿督王鸿财认为,学校复课后,严禁在食堂用餐有商榷的必要。

根据卫生部与教育部拟定的指南,学校复课后,学生在取餐后,必须回到课室用餐。

王鸿财就此发文告说,学生脱下口罩进餐时,就会制造口沫留在桌椅等范围的风险,也制造感染危险。

他指出,课室座位在复课后必须保持1米距离,而学生相信也会戴上口罩。因此,在正常上课情况下,学生都不会脱下口罩,从而减低了口沫感染的风险。

“在食堂用餐,学校一样可以设置安全距离,并设置座位隔离板,把学生用餐的距离间隔。相比在课室用餐,就降低飞沫感染的风险。再者,食堂经营者在学生用餐后可在每个桌位进行消毒的工作。”

他透露,中国、韩国等地的复课安排,绝大部分学校都是在食堂安装隔离板,让学生在食堂进餐。

他说,安装食堂隔离板,无可否认需要一些经费,但教育部可灵活处理,一些学校若有安装食堂隔离板,应允许学生在食堂进餐,方便校方集中管理进餐的安全及秩序。

王鸿财认为,高中生对于防疫有一定的认知,相信学生都可以遵循校方明确的指示。但小学生是需要教师的指导、监督及现场指示,才容易让学生遵守防疫的标准流程。

他说,教育部因此在拟定复课指南时,需考虑不同年级、不同学生背景、不同学校环境、以及不同设备的可能,尽量让指南可以根据学校的情况有一定灵活处理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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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期没戴口罩被控 2人判无罪释放

(实兆远23日讯)两名于行动管控令期间没戴口罩而被控的居民陈明佑(22岁)和何义财(40岁),昨日获曼绒推事庭宣判无罪释放。

他们由木威国会议员拿督倪可汉与阿斯达卡州议员黄天荣作为代表律师。

陈明佑被控告于2021年7月6日,在爱大华圣淘沙花园没戴口罩,触犯国家复苏计划(第二阶段)卫生部总监指令。当时,他正走出其居住的店屋,在门口遭警察开出罚单。除了陈明佑,其母亲和姐姐也在不同日期接获相同的罚单。

何义财则表示从未收过警察或任何官员开出罚单,却接获来自法庭的通知,到法庭面对于2021年7月12日早上10时30分在爱大华司南马花园没有戴口罩,触犯国家复苏计划(第二阶段)卫生部总监指令的控状。

这两个案件若罪成,被告将被判处最高5万令吉罚款或6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

三理由提出初步抗议

倪可汉接获投诉后,决定与黄天荣代表两人上庭抗辩。在5月18日的过堂时,倪可汉以三个理由提出初步抗议。

第一、 控状存在缺陷。卫生总监指令指只有在某些情况下,例如拥挤的地方或其他情况下个人不戴口罩,才构成犯罪或不遵循指令。 然而,这两项指控并未说明两名被告不戴口罩的事实或细节。不戴口罩并不构成犯罪或违反卫生总监指令,只有在特定情况下不戴口罩才构成违反指令。

第二、 卫生总监指令非法律,所以“不知悉法律非借口“的法律原则并不适用。行管令期间,卫生总监三不五时发出不同的指令,因此若民众被发现没遵循指令,执法单位理应先劝阻或警告而非直接开罚单。若该人不遵行行警告,则才应该被开以罚单或被控告阻碍公务员执行职务。

第三、 在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法令(第342号法令)下,只有卫生局官员有权开罚单,警察没权力。

基于上述三项法律论点,当天主控官向法庭申请展延案件,以向州卫生局获取新指示。

在昨日,主控官向黄天荣表示已获州卫生局发出的信函,列出存有技术性问题的342法令相关案件,皆可被列为“无进一步行动“案件,因此主控官向推事庭申请将这两个控状撤回,并宣判两名被告释放不等于无罪。

惟黄天荣以同样信函为由,向推事申请宣判两名被告无罪释放,主控官最终也表示不反对,因此推事宣判两名被告无罪释放。

黄天荣对推事庭和州卫生局的决定表示欢迎,并重申与倪可汉持有的立场——即所有人在行管令期间都必须遵守卫生部规定的所有SOP,但我国是法治国家,各方都须遵守并尊重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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