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再见大家!”
西装男槟二桥直播跳海

西装男子在二桥通过面子书直播向亲友道别后跳下海。
西装男子在二桥通过面子书直播向亲友道别后跳下海。

(槟城22日讯)一名穿西装打领带的33岁男子今日槟城第二大桥通过面子书直播跳海,所幸被救起。

这起事件是于周二上午9时半,在往峇都加湾方向的槟城二桥第2.2公里处发生。



该男子当时站在桥堤上,在视频中说“再见、再见,再见大家,拜拜!”,然后跳入海中。

男子的朋友在发现他的直播后,马上发布紧急求助讯息,结果救回该男子。

被渔夫救起

该男子在跃海后,被附近渔夫发现后救起,并已移交予水警后送院急救。

北马水警行动部队指挥官罗斯曼指出,当地渔夫是于上午9时45分,把华男救起后,移交予巡逻水警送抵峇都蛮水警总部后,转送往槟城中央政府医院急救。



槟岛西南区警区主任安峇拉透露,根据该男子家属的口供,该男子在与妻子发生争执后,妻子提出离婚,该男子一时想不开就驾着灵鹿轿车,在槟二桥跃海。

他说,这名男子是在一家物流公司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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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付网络霸凌 阿莎丽娜:非限制言论自由

(吉隆坡11日讯)国会下议院今日通过2024年刑事法典修正案和刑事程序法典修正案,旨在加强对霸凌行为,特别是网络霸凌的法律应对。

首相署部长(法律及体制改革)拿督斯里阿莎丽娜昨日指出,这一修正案的核心目标是建立有效机制以防止骚扰、保护社会,尤其是儿童,而非限制言论自由。

新增“依莎条款”

在为该修正案进行二读和三读总结时,阿莎丽娜说,修正条文旨在提供全面保护,以应对数字时代日益复杂的霸凌问题。 

阿莎丽娜特别提到新增的第507D(2)条文,并将其命名为“依莎条款”(Esha clause)。

该条文的设立旨在防止类似悲剧的发生。

她指出,29岁印裔女网红依莎(原名拉结丝瓦莉)在遭遇网络纠纷和大批假账号辱骂后,曾向警方报案并表示会抗争到底,但不堪心理压力,最终在7月5日轻生。

阿莎丽娜表示,依莎在去世前一天曾向警方报案,认为警方会提供保护,但最终发生悲剧。她提到,许多专家指出我国目前并没有足够的法律来应对霸凌及网络霸凌问题。

应对数字时代挑战

她进一步指出,刑事法典中的多个条文,如第503、504、505、506、507、508及509条文,未能充分考虑数字时代所面临的挑战。

以依莎的案件为例,网络霸凌中的侮辱和威胁言论常常是关键证据,但却难以被执法单位有效收集。

根据新增的第507D(2)条文,任何人若意图激怒他人,导致他人自伤或伤害他人,或明知言辞或行为可能引发愤怒并造成伤害,均构成犯罪,定罪后可被判处最高1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并罚。如果受害者因此企图轻生,罪犯可面临最高10年的监禁、罚款,或两者并罚。

网络霸凌文化蔓延

阿莎丽娜还指出,年轻一代已出现网络霸凌文化,部分人通过数字平台隐藏身分,使用假账号或化名进行霸凌行为。

她解释,匿名使得这些人无需承担现实的责任,因此敢于霸凌。

她说,在现实生活中,诽谤和侮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处理,但在24小时不间断运作的数字系统中,隐匿身分的霸凌者却难以追责。

“伤害”定义更明确

修正案还对“伤害”一词的定义进行了进一步明确,考虑到不同个体的心理承受能力差异。

阿莎丽娜指出,有些人能够承受强烈的言语攻击,而有些人可能因一次攻击而无法恢复。法律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确保每个受害者得到公正的对待。

她希望在新法令生效之前,相关部门和父母能够共同努力,让社会各界意识到霸凌、骚扰和网络霸凌的严重性,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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