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可发文告无需报警”
7团体指责隆雪华堂

(吉隆坡30日讯)7个团体指责隆雪华堂日前报警因应“9·29大马撑港反极权集会”一事,已经逾越公民社会的容忍底线,对此表达严正抗议。

这些团体发文告说,这项集会乃民间团体自发响应“香港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草案运动”(反送中运动),原订在隆雪华堂门外空地举行的活动,并非隆雪华堂号召或主办,也不在隆雪华堂范围内进行。



这7个团体是群议社(Agora Society)、中国维权大马后援会(马中维权) 、当今峇南(Baramkini) 、博大前进阵线(GMMUPM) 、国大学生团结阵线(SUFUKM)、马大新青年(UMANY)和维护媒体独立撰稿人联盟(WAMI)。

它们说,如果隆雪华堂怕被误认为主办单位,只要简短文告说明即可,完全无报警备案的必要;如果隆雪华堂担忧交通秩序受阻,关切租户访客人身安全,大可组织纠察,跨出大门现场协调监查,重则关起闸门自保,以策安全。

指损害集会自由权利

“主办者受到施压后,集会虽未取消,但被迫更改在远离隆雪华堂的地方举行,这已是对集会自由权利的斫害。”

它们吁请隆雪华堂董事会认真检讨此事,虚心接受各界公评,尽速对此公开说明原委;否则,日后不应再高举道德高地,侈言举凡与民主人权、宪赋权利有关的议题,终究只是律人而非律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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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华总通过吴添泉续任总会长 隆雪华堂:违反章程

(吉隆坡21日讯)隆雪中华大会堂今日发文强烈反对华总中委会通过吴添泉违章续任总会长的决定,并指出这违反章程的行为,并呼吁全国十三州中华大会堂团结一致,共同拒绝此一破坏组织民主精神与制度完整的恶劣先例。

隆雪中华大会堂指出,华总章程第19.1条明确规定,总会长任期不得连续超过两届,每届三年,吴添泉在完成两届任期后已不应再寻求连任。

此次中委会通过的动议,明显违背章程规定,是对组织制度的公然挑战,亦严重破坏了华总作为全国性华团代表组织应有的制度公信力。

该堂也严厉批评,中委会在4月19日会议上,并未将有关动议列入正式议程,却在会议进行中临时提出,并仓促通过此一重要且敏感的议案,属程序突袭。

这种不透明、不正义的会议操作方式,严重侵犯不在场委员的权益,完全无视会议应有的机制与规范。

隆雪华堂进一步指出,由该次中委会议决所决定召开的5月24日特别会员代表大会,因基础不合法、程序不正当,因此缺乏法理与组织正当性,不应被举行或承认。

同时,对于中委会试图引用章程第16.2条,将“任期”重新诠释为“有效履职期”,以疫情期间三年内无法正常运作为由,为总会长续任护航,隆雪华堂批评该解释牵强附会,逻辑荒谬,实质是扭曲章程原意、动摇组织制度根基。

该堂强调,章程第16.2条文旨在处理非核心事务,“免选连任”一事事涉组织最高领导人的任期安排,属于根本性治理架构调整,绝非“任何事务”可轻率处理。若该动议成立,恐使章程沦为空文,为未来滥权开闸。

隆雪华堂指出,近年来已有部分华团会长企图修章延长任期,若今次事件被容忍,将助长不良风气,对全国华团治理生态造成深远破坏。作为推动思想改革的先行者之一,隆雪中华大会堂认为十三州中华大会堂理应率先以身作则,捍卫制度,树立良好治理榜样。

该堂呼吁十三州会员团体本着对制度的尊重与对组织未来的责任,共同反对违章续任,维护华总的道德权威与民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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