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四眼仔”死刑上诉得直
阿马银行创办人命案须重审

江瑞君涉嫌在咖啡山观音庙停车场杀胡申阿末纳嘉迪。

(布城14日讯)联邦法院撤销阿马银行创办人胡申阿末纳嘉迪遭谋杀案被告的定罪,并谕令此案重新审讯。

西马首席法官丹斯里祖基菲里为首的联邦法院五司,一致批准被告江瑞君(译音)的上诉,将此案回到高庭重审。



他说,高庭法官同时聆审绰号“四眼仔”的江瑞君供证,以及一名控方证人上诉后作出裁决,对江瑞君有偏见。

他也撤销高庭对江瑞君的死刑裁决。

祖基菲里择订12月19日,由另一名高庭法官为此案重新过堂,并谕令扣留江瑞君。

联邦法院其他法官包括丹斯里阿查哈、丹斯里扎哈拉、拿督巴拉和丹斯里陈国华。

47岁的江瑞君是前拖车员,他涉嫌2015年7月29日中午1时30分至2时,在咖啡山观音庙停车场杀死胡申阿末纳嘉迪,吉隆坡高庭宣判他罪名成立,被判死刑。



他也在蓄意谋杀死者妻子锺美娟罪名下被判监18年,上诉庭去年11月25日驳回他的上诉。

法官同审2案存偏见

江瑞君的代表律师郑宝德(译音)指出,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阿占负责审理其当事人案件,以及被控拥有手枪和活子弹的德士司机周祥志(译音)的上诉。

他说,周祥志在他本身案件中的佐证,对江瑞君有高度偏见。

郑宝德说,高庭于2014年8月8日审理周祥志的上诉,同年9月9日裁决,同一名高庭法官于2014年9月5日裁决江瑞君的案件。他说,有关法官在裁决江瑞君的案件时,完全知道周祥志的供证,他应退出审理江瑞君或周祥志的案件。

周祥志在江瑞君的案件审讯时供证,后者要求他到观音庙接他,控方的说法是周祥志在枪杀案后以德士协助他逃走。

陈国华询问,我国是否曾发生法官同时审理被告案件和证人案件,郑宝德说,他不曾见过类似案件。

主控官旺沙哈鲁丁副检察司说,供证过程没有对江瑞君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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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庭维持判决
“四眼仔”仍难逃死刑

绰号“四眼仔”的江瑞君。

(布城16日讯)上诉庭今日维持拖车员江瑞君(译音),谋杀阿马银行创办人胡申阿末纳嘉迪罪名成立的死刑判决。

以拿督耶谷莫哈末桑为首的三司,也维持江瑞君企图谋杀胡申阿末的55岁妻子锺美娟罪成,被判入狱18年的刑罚。



三司一致驳回江瑞君就这两项控状被判罪成的裁决和刑罚,所提出的上诉。

另外两名法官是拿督扎巴丽雅和拉温德兰。

耶谷指出,摆在江瑞君面前的证据坚不可摧。

“我们认为,他这两项控状被判罪成是安全的裁决。”

较早前,江瑞君的代表律师郑宝德陈词时指出,其当事人的抗辩并未获得承审法官,按照法律进行公平和公正的评估。



副检察司拿督乌马赛夫丁反驳说,高庭法官已全面考量所有由控辩双方所提出的证据。

仍可上诉到法院

乌马赛夫丁获副检察司德特丽娜从旁协助。

另外,郑宝德告诉法庭,其当事人被一名监狱官员虐待,耶谷随后要求狱方和控方让江瑞君向警方报案。

江瑞君还可向联邦法院提出最后的上诉。

50岁的江瑞君绰号“四眼仔”,他的案件之前发还高庭重审,并在2017年10月27日被判谋杀75岁的胡申阿末罪成及处以死刑。

他企图谋杀锺美娟的罪名,则被判坐牢18年。

控状指出,被告于2013年7月29日下午1时30分至下午2时之间,在吉隆坡锡兰巷咖啡山观音庙前的停车场犯罪。

五司一度撤销裁决

2014年9月5日,隆市高庭法官莫哈末阿兹曼宣判犯下谋杀罪的江瑞君死刑,以及企图谋杀罪监禁18年。

2016年12月14日,联邦法院五司撤销他的罪成裁决,以及下令此案回到高庭并由另一名法官重审,理由是莫哈末阿兹曼可能已经产生偏见,因为他之前已聆听一名被控拥有枪支和子弹的德士司机周祥志(译音),所提出的上诉。

据悉,周祥志在江瑞君开枪干案后,开车将后者接走。

面对两项拥有枪支和实弹控状的周祥志,被地庭宣判罪成及入狱10年,但上诉庭在2015年宣判他无罪。

重审的案件是由时任司法专员阿都卡林(现为高庭法官)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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