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安比嘉林冠英没争执”
林吉祥:辩论须提不同看法

章瑛(左起)、拉马沙米、佳日星、潘俭伟、曹观友、林冠英、林吉祥一同切下蛋糕庆祝行动党创党50周年。

(槟城25日讯)“媒体误会了!安比嘉和林冠英并没有在上周举行的马来西亚国际法律大会论坛上针锋相对!”

民主行动党国会领袖林吉祥指出,他从媒体报道获悉林冠英与安比嘉在马来西亚国际法律大会论坛上针锋相对后,致电向安比嘉了解情况,对方表示没这回事。



安比嘉称没事

“我前几天在雅加达时,看到报纸写林冠英与安比嘉在辩论会上争执,因此回国后立刻联络安比嘉,但她大笑说没这回事,只是媒体不了解论坛上辩论形式是要提出不同的看法,他们仍然是好朋友。”

林吉祥昨晚出席“改变在即,斗争到底—民主行动党50周年纪念晚宴”上致词时这么说。他把这场“误会”归因于媒体对当时的实际情况有所“误解”。出席者尚包括民主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全国妇女组主席章瑛、槟州主席曹观友、署理主席佳日星、副主席拉马沙米、妇女组主席林秀琴、槟州首长政治秘书黄汉伟、行政议员罗兴强、阿菲夫、州议员杨顺兴及国家诚信党槟州主席拿督慕加希博士。 

法律大会争论地方选举课题

据报道,林冠英上周四出席马来西亚国际法律大会的论坛时,担任主持人的安比嘉追问林冠英,为何不以非正式途径,即先举行非正式选举,再委任市议员入市议会。



对此,林冠英强调,行动党素来支持地方选举,槟州政府更是唯一把恢复地方选举带上法庭的州政府,但无奈这项申请却遭联邦法院驳回,并指若希盟在来届大选执政中央,就可恢复地方选举。 惟安比嘉仍认为行动党在推动地方选举缺乏诚意,并与林冠英起争议。  

在论坛将结束之际,林冠英突然反问安比嘉,为何与前首相敦马哈迪医生合作。安比嘉回应指出,与马哈迪合作,并非代表原谅他,而是基于政治现实,反指林吉祥、安华等虽曾因马哈迪而入狱,仍能放下分歧,与马哈迪合作。  

林吉祥在晚宴上也再次提起是否应该与马哈迪合作的问题,并重复数次询问现场的出席者:“我们应该与马哈迪合作吗?”唯现场回应并不热烈。

反应

 

要闻

林吉祥父子郭素沁“表亲论”案胜诉 茜蒂玛丝杜拉需赔75万

(吉隆坡4日讯)民主行动党元老丹斯里林吉祥、主席林冠英和士布爹国会议员郭素沁,起诉伊斯兰党甲抛峇底国会议员茜蒂玛丝杜拉的“表亲论”诽谤案胜诉,因此答辩人需赔偿3人共75万令吉的赔偿金。

高庭承审法官拿督郭树顺作出判决后,谕令答辩人分别赔偿林吉祥30万令吉、林冠英25万令吉和郭素沁20万令吉。

法官还规定,如果答辩人未能在期限内支付赔偿金,则每年需额外支付5%利息。此外,答辩人也受促,分别向3名行动党领袖支付2万5000令吉的律师费。

法官裁定,茜蒂玛丝杜拉于2023年在登嘉楼甘马挽发表及在社交媒体上传播的有关言论属于诽谤,且缺乏证据支持,因此其行为是出于恶意,且不接受她以“公正评论”作为辩护理由。

茜蒂玛丝杜拉于去年11月4日在登嘉楼甘马挽一场演说中,指控林吉祥、新加坡已故建国总理李光耀和前马共总书记陈平三人是有血缘关系的表兄弟,而林冠英妻子周玉清则与郭素沁是亲戚关系。

去年11月27日,林吉祥、林冠英和郭素沁入禀法庭,起诉西蒂玛斯杜拉诽谤。

此外,茜蒂玛丝杜拉也面对警方的刑事调查,警方援引刑事法典505(b)条文与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调查她。

刑事法典505(b)条文阐明,任何人发表、刊登或传播意图引起公众恐慌的声明、谣言或报道,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两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至于通讯及多媒体法令233条文则禁止任何人引起公众恐慌。

视频推荐: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