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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非”与“官司”微妙差别?

《现代汉语词典》(2012)仅收录“官司”。就“官非”这词,特查阅了《全球华语词典》(2010),其解释为:义同“官司”,是人们常用于日常口语及非正式的书写词汇。 

据《东南亚华文媒体语料库》(2016)搜查结果,大马华文媒体“官司”使用频率为1116次,而“官非”则仅有70次。这似乎说明,部分媒体已逐渐弃用“官非”。惟,经调查发现,若在直接引用受访者话语的情况下,“官非”仍会偶有出现。 



纵然,“官非”与“官司”构词上同样有“官”这个语素,但就词汇搭配而言,我们发现两者仍在色彩上存在着微妙差别。 

新闻1:大马帅哥被老木匠放火烧伤毁容,好心律师义务打3年“官司”,成功替他向公司索得16万新币工伤赔偿。 

新闻2:沉寂多时的本地导演兼演员黄明志,因4年前一部辱骂国能的短片惹“官非”,被控触犯侮辱他人的罪名,惟他不认罪,获准以5000令吉保外候审。 

就上述两案例,我们发现“官司”的词汇色彩偏中性,《现汉》解释为:指诉讼。另解释“非”为:错误、不合于法。另发现,“官非”又常与“惹”作为搭配,“惹”于《现汉》又解释为:招引、引起,属贬义词,故我们同样认为,这“官非”为贬义词,且常出现于负面新闻用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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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斗士查杜特蒂扫毒吃官司 菲律宾法院撤最后指控

(马尼拉25日讯)菲律宾法院24日撤销针对人权斗士德利马的最后一件刑事指控,结束她长达数年面临的法律战。德利马曾痛批并调查前总统杜特蒂及他的扫毒战,据信为此遭报复吃上官司。

据外媒报道,德利马(Leila de Lima)曾担任菲律宾的参议员和司法部长,她曾耗费10年调查杜特蒂涉嫌策划“行刑队”(death squad)执行杀戮一事,她于2017年被捕,之后入狱逾6年。

德利马24日步出马尼拉南区法院时,情绪激动地告诉记者:“如今我完全自由而且获得平反,彻底解脱。尽管痛苦不堪又全然不公义,我总算度过也撑过来了。”

德利马是在去年11月交保,她面临的另外两起毒品官司先前已被撤销,她的律师塔卡登表示,最后一件官司因罪证不足而撤销。

将助法院续查杜特蒂

现年64岁的德利马矢言,杜特蒂将难逃法律制裁,将为扫毒战杀戮和她的冤狱付出代价。她还说,“前总统杜特蒂你听好,现在该由你对人民犯下的罪过负起责任了”,她将协助法院继续调查。

扫毒是杜特蒂2016至2022年担任总统期间的施政重点,数以千计的毒品交易嫌犯在扫荡行动中,被警方和身分不明的枪手击毙。

批评人士形容,这是国家支持的法外处决。国际刑事法院(ICC)正就此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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