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改教争子”案联邦法院谕令
警方须捕英德拉前夫

古拉(右)向英德拉讲解法院的判决。

(布城29日讯)轰动全国的“改教争子”案今日有突破性发展,印裔妇女英德拉上诉得直,联邦法院谕令警方必须执行逮捕令,捉拿藐视法庭,拒绝交出女儿的英德拉前夫里祖安(原名巴马纳登)。

随着法院今日作出的裁决,警察总长卡立必须履行法院发出的谕令,监督追拿及逮逋拒绝遵守庭令的里祖安。



英德拉是在前夫里祖安拒绝遵守怡保高庭裁决,交出最小的女儿帕莎娜予她后,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

由上诉庭主席劳勿斯沙立夫为首组成的联邦法院5司,今日聆听联邦高级律师苏莎娜(代表卡立)及英德拉代表律师古拉总结陈词后,发出这项谕令。

英德拉是不满上诉庭在2014年12月驳回她要求警察总长卡立执行怡保高庭逮捕里祖安,及要后者交出幼女芭莎娜庭令的申请,而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

法院法官劳勿斯沙立夫说,里祖安已藐视法庭及拒绝交回女儿予英德拉。

怡保高庭法官李瑞成于2014年9月12日作出一项标杆式的判决,批准英德拉的申请,谕令警方必须执行民事法庭的庭令,而非回教法庭的庭令。



里祖安抗庭令拒还女儿

怡保高庭当时裁决里祖安藐视法庭,以及向他发出逮捕令,因为他一直没有将帕莎娜归还母亲。

英德拉也取得高庭的庭令,以迫使警察总长必须逮捕里祖安。

上诉庭过后撤销里祖安针对藐视法庭及归还女儿的庭令所提出的上诉。

上诉庭也同时驳回时任总检察长丹斯里阿都干尼及警察总长卡立要求介入孩子抚养权争议案,暂缓执行怡保高庭要警方执行里祖安交出孩子庭令的申请。

英德拉在联邦法院上诉得直后,直呼正义终于获得伸张。

“能争回女儿抚养权的喜悦,是笔墨难以形容的,我也迫不及待希望能尽快与女儿见面。”

她在联邦法院闻判后,喜极而泣,她向记者表示:“我感到非常欣慰,因为我等待了7年和经过百般煎熬,终于梦想成真,可以与7岁的女儿芭莎娜重逢。”

警总长:警方遵守庭令

“警方将遵守庭令缉拿他。” 

随着联邦法院今日针对轰动全国的“改教争子”案,谕令警方必须执行逮捕令,捉拿印裔妇女英德拉改信回教的前夫里祖安(原名巴马纳登),警察总长丹斯里卡立今日表示将遵守庭令,逮捕里祖安。 

卡立在回复马来邮报在线的询问时,作出上述简短的回应。 

前夫擅为3子女改教

英德拉的前夫里祖安于2009年与她离婚时,在英德拉不知情下,擅自带走2名女儿(当时分别5岁及16岁)及一名儿子(15岁)的报生纸,从回教法庭取得单方面庭令,把孩子的宗教改为回教,并取得他们的抚养权。 

怡保高庭过后于2010年3月11日裁决,里祖安单方面将3名子女改信回教无效,并将3名孩子的抚养权判给英德拉,但里祖安迟迟未将幼女归还给英德拉,英德拉过后起诉丈夫藐视法庭。 不过,上诉庭三司过后以2票对1票裁决,推翻怡保高庭的裁决,宣判民事法庭无权审理回教事务, 此案须交由回教法庭定夺。 

警察总长丹斯里卡立则以高庭及回教法庭对此案作出不同的裁决,执行其中一项将意味着藐视另一项庭令为由,迟迟未对里祖安采取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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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起诉警总长政府官司 高庭宣判英德拉败诉

(吉隆坡28日讯)幼教老师英德拉在起诉时任警察总长和政府未能逮捕其前夫及交回遭拐带的女儿的官司,今日由高庭宣判败诉。

高庭司法专员拉惹阿末说,起诉人英德拉未能通过相对可能行衡量来证明其观点。

他说,法庭倾向于接受前警察总长阿都哈密和负责履行寻找K峇马纳登的庭令的叶绍清(译音)。

英德拉的前夫峇马纳登改信回教后改名为穆哈末里祖安。他被指在2008年带走女儿。

拉惹阿末说,起诉人提出的玩忽职守,即公务员未能履行法律要求的行为,是不切实际的。

“因此,我受牵制批准她的索求。

“鉴于案件的性质,堂费由各自负责。”

拉惹阿末指出,根据证据,哈密和叶绍清已认真查案,警方甚至寻求国际刑警的协助寻找里祖安的下落。

英德拉于2020年兴讼,指时任警察总长蓄意和大意的忽视联邦法院发出的有关庭令,没有调查或采取适当行动把目前已16岁的女儿芭拉莎娜交回给她。

她说,答辩人的态度造成至今还无法跟女儿重聚,也让里祖安继续逃逸。

英德拉向答辩人索取1亿令吉的各方面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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