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钱驴”私运现金
政府年失24亿

(吉隆坡23日讯)一辆摩托车越境进入邻国……这看似平常不过的事,实际上摩托车骑士是携带钜款走私现金到邻国的“钱驴”。

这是在南马一项猖獗的犯案手法,这种借由摩托车骑士每次携带约1万美元,完全没有申报走私现金到邻国的情况严重,而且这些钱多数来自非法的商贸金融交易。



由于走私现金的目的,主要是逃税,因此也令政府每月面对逾2亿令吉或每年24亿令吉的损失。

扣留14嫌犯助查

早前,国家银行与多个执法队,包括总检察署、关税局及警方联手突击柔佛及森美兰州18家涉嫌非法钱币交易服务的公司,冻结有关商家的银行户头及扣留14名嫌犯协助调查。 

当时执法队伍逮捕了一名涉嫌非法活动的跑腿,而被突击的公司也涉嫌在未向关税局呈报下,携带价值超过1万美元的现款出境。

因为在反洗黑钱和反资源恐怖主义和不义之财法令第28B条文及与它同读的2014年同一法令(现款呈报)条例下,没向关税局呈报,携带价值超过1万美元的钱币出境是犯法的。



现金多是不法勾当收入

《马来西亚前锋报》引述消息说,在柔佛这种通过“钱驴”把钜款走私出境手法,据报10年前就存在了。

消息说,这些现金多是不法勾当的收入,例如绑架、贩毒、走私征税额较高的货品,如香烟及烈酒等。

为了避免遭执法当局侦察,犯罪集团走私现金的方式包罗万象,例如成立空壳公司,授权司机及杂工成为公司董事,再将他们转化为“钱驴”携带巨款出境,或者是与没有执照的公司或个人,兑换货币。

与执法人员勾结

“非法集团成立的公司,收集吉隆坡、雪兰莪及槟城等地款项。一般上,这家公司是没有注册的。同时,有者也会注册为私人有限公司,但是通常1至2年时间就会关闭,以避开递交大马公司委员会规定的年度报告。”

由于走私现金回酬丰厚,非法集团甚至有系统及制度,毫不掩饰地大规模走私现金,视法纪于无物。当然,这也是因为非法集团与执法人员勾结。

消息说,搬运金钱的方式,包括来自北部邻国的“钱驴”会把钱运来我国,把我国作为“黑钱”转运站。只需要短短数小时,这笔“脏钱”就会透过我国的金融便利,以“钱驴”或非法集团成立的公司户头,转账至南部邻国。“‘钱驴’未运送这笔钱时,钱就存在集中行动中心内。” 

非法集团成立方便转钱公司“寿命”不超过2年

不法集团成立空壳公司来转钱,这些公司的“寿命”都不会超过2年。

《马来西亚前锋报》引述消息说,非法集团把“黑钱”存入空壳公司的银行户头,然后再提出交并由“钱驴”过境至南部邻国。

“钱驴”每趟的酬劳为100令吉。

消息说,非法集团通常不会把钱存放银行太久,避免执法人员侦查到。涉及的交易款项高达数亿令吉。

为了避开执法人员侦察,非法集团成立的公司都只是“暂时”运作。消息说,一些人甚至视注册公司为一门生意,因为竟然有人以“商业买卖”为由,注册超过1000家公司。

报道引述的消息人士说。据大马公司委员会法令,一家公司如果无法如期呈交年度财务报告,将被罚款1000令吉。

“若有500家公司,那么需要缴付多少罚款?”

因此,消息人士认为,大马公司委员会应扮演重要角色,透过公司委员会的资料库揪出不法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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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被指洗黑钱心急脱嫌疑 女执行员28万汇6户头

(马口8日讯)建筑公司女执行员被“假警”指控涉嫌洗黑钱及充当钱驴,为了洗脱嫌疑,竟配合对方把钱汇入不明户头,结果痛失28万令吉。

仁保警区主任胡昌福警监发文告说,警方接获来自马口的32岁女子投报,指她于10月6日早上10时41分,接到一名自称来自马六甲一名姓杨警官来电,同时被告知她涉嫌协助他人洗黑钱及充当钱驴,因此需受到调查。

“女事主对于两项指控表示否认,于是电话被转接到与另一名自称拿督陈警官对话,对方宣称警方发现200张身分证,其中有一张身分证是属于女事主的,因此必须对女事主的钱财展开调查。”

他说,对方要求女事主配合调查,必须把户头所有钱财,转移到指定户头以进行审核,确保事主的钱财并没有参与任何洗黑钱活动。

他披露,女事主最终把28万令吉汇入对方所指定的6个银行户头,对方在得逞后依然要求女事主再度汇款,女事主因察觉有异而停止汇款行为,于是致电前往马六甲警区总部查询,后来才被警方告知陷入骗局。

他说,警方初步调查显示,女事主是陷入假冒警方的电话诈骗手法,警方目前援引刑事法典420条文调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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