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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千令吉售卖王室假勋衔”
吉打警方称有王室成员涉及

吉打警方早前展示起获的勋章。左三及四为吉打州总警长拿督阿斯里与商业罪案调查主任林德平。(档案照)
吉打警方早前展示起获的勋章。左三及四为吉打州总警长拿督阿斯里与商业罪案调查主任林德平。(档案照)

(亚罗士打12日讯)王室成员牵涉 “5000令吉售卖王室假勋衔”案!

吉打警方商业罪案调查主任陈德平指出,根据调查发现,早前印裔男子售卖勋衔案件中有王室成员涉案,其中他更点出这名王室成员来自西马北部。



他透露,当天该名王室成员是受到某集团邀请,到某酒店进行“册封仪式”,并成为该集团的赞助人。

他说,警方目前调查有关王室成员的真正身分。 一名自称“拿督”的男子,以获取政府工程为由,游说95人购买王室PSRN勋衔,本月9日(周三)在亚罗士打某酒店举行颁发勋衔仪式时,遭闻讯赶至的警方逮捕。

警方透露,受害者都是男性,来自全国各地,年龄介于30岁至60岁,大部分是商人和政府退休官员。

他说,至今仅有一名“受封者”向警方投报,警方也逮捕一名嫌犯调查。

他说,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419条文(冒充欺骗)调查此案,一旦在此条文下被控罪成,刑罚是最高7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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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滥用王室勋衔 承包商被控上庭

(新山26日讯)承包商涉嫌在未曾获得封赐下,滥用彭亨王室拿督勋衔及在轿车张贴拿督勋章,今日被提控上新山地方法庭,他否认有罪,获准保外候审。

39岁的被告莫哈末赛夫尼占获准以2万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释,本案择定于5月29日过堂。

审讯结束后,被告已缴清保释金,从法庭离开。

首控状指,被告于去年1月27日上午11时30分,在士乃棕榈度假酒店的美容院,在未获得彭亨王室御准赐封之下,擅自使用拿督勋衔。

次控状指,被告于相同时间和地点,未经彭亨王室御准,在其轿车张贴和展示彭亨王室拿督勋章(Darjah Indera Mahkota Pahang)。

两项罪行皆抵触2017年彭亨勋衔相关法令第3(1)(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罚款不少过25万令吉或不超过50万令吉;或监禁不少于1年或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本案主控官为莫哈末凯伦副检察司和努鲁莎菲嘉副检察司。莫哈末凯伦要求被告以每项罪行2万令吉保释,被告的代表律师沙里夫丁利万向法官求情,指被告需负担家庭开销,要求降低保释金。

承审法官拿督仄万再迪最终批准被告以每项罪行各1万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释,惟被告须交出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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