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国会】首相署呈反金融罪案中心法案

刘伟强指出,反金融罪案中心拥3大功能;左为慕斯达法阿里。

(吉隆坡8日讯)首相署(法律事务)今日提呈2019年国家反金融罪案中心法案,该中心将赋予与其他执法单位联合执法权,以向民众索取资料权与综合数据系统。

一旦发现有者向该中心提供虚假资料,将被对付,一旦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10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这之前,政府已委任移民局前总监拿督斯里慕斯达法阿里,出任该中心总执行长。

中心拥3大功能

法案阐明该中心拥有3大功能,包括与其他执法单位展开联合取缔行动,并在涉及金融犯罪方面提供建议、成立与支援金融犯罪数据库,以及执行防范金额罪案活动。

该案也说明,该中心会由顾问团与执行委员会组成,顾问团将有5人即主席、该中心总监与另5人由国家元首直接委任。

顾问团责任包括向首相提供任何与金融罪案有关的建议、建议反金融罪案中心方向与策略、衡量执行委员会有关金融罪案的决定,并成为其他执法单位和该中心的沟通桥梁。



至于执行委员会方面,该法案说明,总监将是该委员会之首,副总监为副主席,组员则是主控官或代表,以及由总监委任查案官。 

首相敦马哈迪医生就该法案在国会受访时说,一般上一个执法单位的设立,不应该单独运作,反之还必须受到监督与制衡的。

“当赋权予某一个执法单位时,也应该考虑到另一方面的监督与制衡,不应只注重一边而已。”

委总执行长无需通过国会

首相署部长拿督刘伟强在国会走廊受访时指出,目前委任国家反金融罪案中心的总执行长,无需经过国会公共服务任命特别委员会。

首相建议元首委任

询及该中心隶属首相署,要如何避免首相拥有过大权力,他回应,该人选是国家元首在首相的建议下委任,而首相从提呈上来的建议人选中,作出决定。

他提及,首相在委任总执行长时,会有顾问团和执行委员会在方面给予意见;同时执行委员会也对该中心进行监督。

他也说,该中心是2019至2023年国家反贪计划下的举措之一,旨在充当超过12个执法单位的协调单位,以打击国内外的金融犯罪。

相关执法单位包括警方、反贪污委员会、关税局和国家银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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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35天会议通过26法案 国会今起无限期休会

(吉隆坡12日讯)经过35天会议后,第15届第3季第3次国会下议院今日宣布无限期休会。

本次会议于10月14日召开至12月12日,期间共通过26项法案及3项动议。

国会下议院议长丹斯里佐哈里在休会前发表谈话,他指为了配合国会于明年起推行的“无纸化绿色倡议”,国会将改以电邮方式,把来不及在问答环节时完成的答复,以电邮方式转发给相关议员。

另外,明年起国会下议院的议程安排,包括动议和法案不再打印,改为上载至国会官网。至于首相问答环节、部长问答环节和问答环节的问题则会继续打印及派发给议员。

本次议会中通过的法案包括2024年联邦宪法修正案、2024年网络安全法案、2024年刑事法典修正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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