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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爪夷书法风波】五大宗教提醒教育部
加强科技英文更迫切

(吉隆坡7日讯)五大宗教(佛教、基督教、兴都教、锡克教及道教)理事会说,学者指爪夷书法属于回教艺术,在所有疑虑都获得解答前,教育部应暂停实行爪夷书法鉴赏。

如何保证不考试?



该理事会今日发文告称,教育部目前理应处理更为急迫的课题,其中包括注重科学及资讯科技的重要性,以及在提升马来文水平时,切勿遗忘英文也同样重要。

文告说,由于马来文属于必考科目,因此外界对教育部保证爪夷书法不会有考试的保证仍存有疑虑,无法理解教育部如何确保不会有爪夷书法考试。

“此外,无论(教育部)保证多么坚定,也只能属于保证,除非通过一项法令涵盖有关保证。”

爪夷书法涉回教无关马来文

文告指出,根据依斯迈哈密撰写的《马来社会与文化》一书,爪夷书法属于回教艺术,以及对马来艺术产生极大影响。



它也是与回教最紧密结合的艺术之一,这是因为该艺术在写作时,使用了可兰经经文或先知的圣训。

“因此,爪夷书法与阿拉伯书法与回教相关,而不是马来文的一部分。在马来文课程中教授爪夷书法,其媒介将必须是爪夷字母。”

文告指出,爪夷书法不是一种语言,因此教育部将它纳入马来文科目的做法,引起外界质疑其用意。

“再加上爪夷书法的教学将使用爪夷字母,而我们知道我们的国语为马来文,而不是爪夷文,因此再一次引起意图何在的疑虑。”

文告称,将爪夷书法列入美术科目,将是更为适当的做法。

学生或被迫接受其他宗教

针对爪夷书法是否违反联邦宪法第12(3)条文,即国人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文告说,根据学者论述,爪夷书法是阿拉伯书法,并与回教息息相关,内容包括“可兰经经文或先知的圣训”。

“这意味爪夷书法在教授时,将使用可兰经经文。这也意味学生可能接受本身宗教以外的宗教教学……进而可能违反了联邦宪法第12(3)条文。”

文告指出,教育部可在供回教徒学习的宗教科目中,规定必须学习爪夷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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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女子与回教徒结婚告吹 准司法审核改回基督徒

(布城13日讯)砂拉越一名女子因与回教徒男子结婚未果,寻求脱离回教并重回基督教。

上诉庭今日裁定支持她的上诉申请,准许展开司法审核,以挑战相关回教法令及恢复其基督教信仰身分。

以拿督苏邦莲法官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包括拿督林宗方和拿督阿末菲鲁兹一致同意,之前高庭在拒绝申请时设定了过高门槛。

三司裁定申请人提出的司法审核申请具有合理依据,并批准她继续推进案件至吉隆坡高庭听审。

申请人的代表律师依克巴哈利指出,上诉庭明确认为司法审核程序并非轻率提出,她有权质疑联邦直辖区回教法庭是否具备审理脱教案件的权力。

26岁的申请人在诉状中陈述,她于2017年8月18日皈依回教,初衷是为了与一名回教徒男子结婚。然而两人的关系以分手告终,没有结婚。

她随后决定寻求脱教,并于去年4月26日入禀法庭,将政府、联邦直辖区皈依注册官及联邦直辖区回教理事会列为答辩人。她请求法庭删除其名字在联邦直辖区皈依登记上的记录,并恢复基督教信仰身分。

去年9月21日,吉隆坡高庭以回教法庭拥有相关司法权为由,拒绝发出司法审核准令。然而,上诉庭今日推翻了这一裁决,裁定申请人有权在民事法庭质疑相关回教法的合法性。

无阐明回教庭审脱教

申请人辩称,根据1993年回教行政法(联邦直辖区)并未明确赋予回教法庭审理脱教案件的权限,同时该法令的部分条款与联邦宪法第11(1)条文所保障的宗教自由相抵触。

她还挑战了法令第85(1)条款的合宪性,该条款规定任何念诵清真言的人即被视为自动成为回教徒。她指出,该条款未对宗教信仰的内涵及要求提供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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