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管控令第17天】不满深陷车龙骂警察“白痴”
女子不认罪罚款保外

辱骂警察“白痴”的女车主,今日被警方控上推事庭。

(八打灵再也3日讯)辱骂警察“白痴”的女车主,今日被警方控上推事庭,惟被告不认罪,事后获准以4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下保外。

被告是44岁的经理唐宝静(译音),推事诺莎希拉将此案定于5月20日过堂。
被告共面对两项控状,首控状指被告于上个月31日早上9时40分在灵市哥打白沙罗的路障阻碍警察执行任务,抵触刑事法典第186条文(妨碍公务员执法)。



另一项控状指被告于同日同地点在警方执行任务时,辱骂警察“白痴”,抵触1955年微型罪案法令第14条文。

根据刑事法典第186条文(妨碍公务员执法),被告一旦罪成可判监禁最高两年或罚款一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至于被告若在1955年微型罪案法令第14条文下罪成,最高罚款为1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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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摄影控诉警猥琐手势 吉隆坡总警长促查

(八打灵再也14日讯)一名业余女摄影师控诉,她在一场抗议活动中进行拍摄时遭一名执勤警员做出猥亵手势,令其感觉遭受性骚扰。

该名女子在社交媒体上发图文指事发时仅她一人独自站在行人天桥的阶梯上拍摄,因此该行为毫无疑问是针对自己。

她指该名警员更不止一次重复该猥亵手势,明显是为了吸引其注意。

更令她感到不满的是,警员身旁的同僚目睹了这一幕,却仅仅笑了笑并无出手制止。

她说,有人建议她就此事报警,她也正在考虑采取进一步行动。

“我前往抗议现场拍照是为了记录一场拯救生命和维护人权有关的活动。

有关帖文引发网民热议,纷纷留言谴责该警员,并呼吁事主勇敢报案,以确保相关警员受到应有的对付。

另一女网民也分享经历

随后,在事主的帖文留言区中,另一名自称为受害者的女网民分享经历,声称自己在10月因被性侵报警求助,当时负责调查的正是同一名警员。

她指对方每天都会打电话给她,并在通话中发出类似呻吟的声音,甚至要求她在电话另一头做出一些不雅动作。

该网民强调,她并未按照警员的要求去做,并表示已保留了所有相关证据。

但是因缺乏勇气,她一直未敢举报对方,而最终自己更因不堪被警员持续骚扰,而选择撤销性侵案的投报。

吉隆坡总警长拿督鲁斯迪已获知此事,并指示下属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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