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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令第47天】购物中心协会:勿顾此失彼
冠病法应保护合约双方

(八打灵再也3日讯)对于早前多个商会促政府通过“临时冠病法案”解救商家,马来西亚购物中心协会认为,任何主张的冠病法都需保护双方以得到平等对待,拯救一方却导致另一方“死亡”,形同徒然。

较早前,有12个商会吁政府取消雇主申请薪资补贴的限制,并采措施鼓励商场及店屋业主减租等方式,让餐饮业及百货公司复业。



大马购物中心协会为此发文告说,一些商户所建议的冠病法,可能会“鼓励”所有租户不给租金,因为他们获得免遭驱逐的保护、供应商若有更优惠合同则延迟供应商品等。

“租户可以享有免费租用期,并在之后离开。同样地,供应商延迟供应,也可能造成对买方的生产与业务极为不利。”

该协会认为,任何保护缔约方的冠病法,都应只适用于当执行合同会导致弱方破产的情况,否则可能会以“冠病法”的保护为幌子,损害对方利益。

需有条款规定

“冠病法需能保护合同中的双方……尽管我们同意应制定公平法章,但它需有条款规定,即有关保护仅适用在真实情况,且不会被滥用。”



文告提到,在过去几次危机中,业主一直有向租户提供援助,包括租金回扣、延期租金、额外促销费用等,这些援助都是根据需要与情况,为不同租户和业务类别量身定制,此类援助计划应根据具体情况及个别商场制定,一揽子通用的做法不切实际。

“政府受促在考虑这类冠病法时要格外小心,确保仅有真实案例获保护,及缔约双方都需受惠。”

30%租金折扣仅适用中小企

协会赞赏政府为租金折扣提供税务减免的措施,然而该协会认为30%租金折扣门槛及仅适用于中小企业租户,大多数租户无法从中受惠,而每放弃100令吉租金,税务减免仅为14令吉,这对业主来说是不成比例的负担。

政府早前宣布在4月至6月期间,商业单位业主若为租户减租至少30%,将可向政府申请同等金额的扣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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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购物中心协会呼吁 允夜总会酒吧复开

(吉隆坡22日讯)随着全国已有94%成年人口完成冠病疫苗接种,并开始接受该病已转入地方病的事实,马来西亚购物中心协会呼吁政府开放整个经济,允许所有行业立即复工,包括夜总会和酒吧。

该协会今天代表13个同业协会发文告,促政府取消之前制定禁止营业的“负面清单”,并指这将有助于所有商业领域积极复工,从而使国家经济快速复苏。

文告指出:“大多数州属已从本月18日开始过渡到国家复苏计划的最终阶段,即第4阶段,政府也放宽了更多的标准作业程序(SOP),然而,即使已步入最后阶段,仍然还有‘负面清单’,包括仍不允许夜总会和酒吧复工。”

该会指有关的“负面清单”可能被不经意的忽略了,因此当局应尽速将其取消。

“随着跨州和国内旅游的开放,预计国际旅游也将很快获得开放,包括夜总会和酒吧在内的娱乐业也将受到国际游客的追捧,如果这些行业不能复工,那么作为旅游目的地的我国在与邻国竞争国际游客的过程中将失去优势。

“尤其是夜总会和酒吧,自冠病疫情开始以来就完全关闭,这导致这些行业几乎完全消失,只有少数几家成功地转向食品和饮料等其他业务。”

文告指随着夜总会和酒吧的关闭,创意、娱乐和演出行业因无法演出而已经完全失去收入来源,当中一些人为了生存而被迫寻求其他收入来源。随着政府放宽SOP,虽然一些表演者已开始进行街头表演,但收入仍不稳定。

文告提醒,随着夜间娱乐和娱乐领域继续关闭,除了运营者,估计将造成15万至25万个工作岗位受影响,大多数员工目前都处于无薪假,只能靠工资补贴计划及从事其他临时工来生存。若长此下去,恐怕有关行业最终将被迫关闭,届时将有更多人申请就业保险计划,从而为政府及社会保险机构带来额外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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