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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卫生部扩大禁烟区
连这地点也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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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基菲里派发禁烟传单给餐厅内的食客。

(吉隆坡1日讯)随着卫生部将用餐地点颁布为禁烟区后,接下来将确认更多禁烟区,包括洗衣中心。

从今天起,所有冷气或无冷气餐馆及用餐地点都颁布为禁烟区,民众禁止在这些地方抽烟。



卫生部长拿督斯里祖基菲里博士今早巡视蕉赖皇后镇9个被颁布为禁烟区的用餐地点后说,他亲自巡视这些用餐地点时,沿途发现还有人在一些公共场合吸烟,尤其是洗衣中心。

他说,他目睹一些大人在洗衣中心吸烟,导致在场的小孩沦为二手烟民,因此该部接下来将确认更多禁烟区,包括洗衣中心,以确保民众的健康受到保障。

他说,目前首6个月为该禁烟政策的缓冲期或宣导期,卫生局将由教育的角度出发,先发出警告等柔性劝诫,7月1日起方开始执法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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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基菲里(右)见证一名餐馆经理将禁烟告示贴在餐馆墙壁显眼处。

他说,9个用餐地点禁烟区分别是食物档口、餐厅及美食中心的建筑内外、流动餐车、船上的餐饮部。

他说,所有业者必须确保在明显地方张贴禁烟告示牌,并采取措施确保没有人抽烟,包括不提供烟灰缸及香烟。



根据2004年烟草产品管制条例第11条文,若有任何人在禁烟区抽烟将被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

若在第12条文,所有业者没有张贴明显禁烟告示牌,将被罚款不超过3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6个月;若无法确保顾客不抽烟及提供抽烟设备将被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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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烟草管制法生效 28范围列禁烟区

(吉隆坡3日讯)2024年公共卫生烟草与吸烟产品管制法令(852法令)已于本月1日生效,根据政府发布的法令宪报,有28个范围被归类为禁烟区,包括餐饮场所、医院、公共厕所等。

虽然该法令的某些条例将分阶段实施,但目前禁止在某些范围或地方吸烟和吸电子烟的规定,仍然适用。

宪报将“范围”定义为整个场所的范围,包括建筑物内部及周围的范围,即围栏边界内或场所的土地范围内。

同时,“建筑物”定义为建筑物内部的任何范围,以及走廊和建筑物3公尺范围内的任何地面,包括与主楼相连的额外永久性屋顶所涵盖的范围。

此外,霹雳州卫生局今天也在州内各地同步,以教育形式展开执法行动。

此执法行动涉及官员约60人,将给予触法的商家6至12个月去采取行动作出改善,及遵守上述法令,而民众也受促时刻在禁烟区遵守法令。

任何要举报禁烟区吸烟行为的人士,可通过WhatsApp 传送信息至010-860 8949。

禁止吸烟或电子烟的场所:

●娱乐中心或剧院(赌场除外)

●医院或诊所范围

●电梯或公共厕所

●餐饮场所

●有冷气的商店

●自助洗衣店

●大众运输车站大楼

●机场(吉隆坡国际机场第一航厦、第二航厦、槟城国际机场及沙巴亚庇国际机场的数个吸烟区除外)

●政府场所范围

●国会大楼

●任何用于聚会活动的公共场所或任何建筑物内的范围(私人或住宅建筑物除外)

●教育机构或高等教育机构范围

●托儿所范围

●公共服务柜台

●购物中心

●油站范围

●体育场、健身中心和体育馆

●体育中心范围

●用于宗教目的的建筑或公共场所

●图书馆范围

●网咖

●国民服务训练范围

●工作场所建筑

●休息站(露天公共停车场除外)

●公共公园范围(露天公共停车场除外)

●国家公园或州立公园内的观测塔、露营地、吊桥以及距离吊桥入口或出口5公尺的地方

●任何校车内

●任何公共交通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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