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视频】涉嫌收取6300贿金
陆交局官员被控上庭

被告以外套套头,再加上鸭舌帽的装扮步入法庭。
被告以外套套头,再加上鸭舌帽的装扮步入法庭。

(北海21日讯)再有一名槟州陆路交通局官员因为涉贪被控上庭!

被告是48岁的哈尼山,他今日在庭上面对8项主要控状及8项交替控状,总共涉及款项达6300令吉,被告皆不认罪,须付1万令吉的保释金,同时交出国际护照,及须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他在缴交保释金后离开,此案将于9月24日过堂。

根据8项控状,被告被指于2016年1月12日、4月5日、5月17日、6月8日、7月19日、8月15日、9月8日,每次都向一家罗里运输公司收取800令吉贿金,2月20日则收取700令吉贿金,抵触了2009年反贪污法令16(a)(B)条文,每一项控状都有一项触犯刑事法典165项条文的交替控状。一旦罪成,被告最高可被判入狱20年及罚款贿金的5倍,或罚款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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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

港台前编导蔡玉玲查车牌案 终院判上诉得直撤罪

(香港5日讯)香港电台前编导蔡玉玲3年多前制作元朗“7·21”袭击事件调查报道,被法院判进行车牌查册时作出虚假陈述罪成。

“香港01”新闻网报道,蔡玉玲不服上诉后,终审法院本月5日裁定她上诉得直,撤销各项定罪。

据报道,蔡担任香港电台节目《铿锵集》编导期间,参与制作发生于2019年7月21日晚元朗白衣人袭击事件的调查报道。当晚大批白衣人士以铁通及木棍等,在元朗地铁站内无差别袭击市民。

制作节目期间蔡与团队发现有车辆运送武器,申请向运输署进行车牌查册,即查问一辆轿车及车主的资料,联络车主确认事件。名为“7·21谁主真相”的报道于2020年播放。

警方其后接获市民投诉,拘捕蔡玉玲并予以起诉,罪名是“为取得道路交通条例下的证明书而作出虚假陈述”,指当时蔡申报查车牌的理由,是与交通运输事宜相关。

蔡被捕后,香港的新闻团体曾强烈批评警方打压新闻自由,欧盟驻港澳代表处也在脸书发文表示,密切关注这起诉讼,并强调媒体自由是基本权利。

西九龙裁判法院2021年4月裁定,蔡玉玲两项“虚假陈述罪”成立,罚款6000港元(约3504令吉),是首宗有记者因车牌查册被定罪的案件。

蔡不服判决,去年向高等法院上诉但被驳回。她其后上诉至终审法院,终院今年5月开审,押后至本月5日裁决。到了那天5名法官一致裁定她上诉得直,撤销各项定罪。

终院法官认为,没有理由将真诚的新闻调查,排除在运输署车牌查册申请表上的用途选项“其他有关交通及运输的事宜”以外。因此,蔡申请的用途陈述不属于虚假陈述。

蔡获悉裁决后形容“很久没遇过这么开心的事”,认为无论官司胜负,“过去数年的坚持已经是一件有意义的事”。她说,相信今次裁决对新闻界是喜讯,裁决清晰指出言论及新闻自由受宪法保障。

蔡表示,由2020年11月被捕至今历时30个月,事件已对业界带来工作限制,希望业界不要被事件吓怕,以及日后在新闻调查报道时有所顾虑,期望业界会就裁决作出合理工作安排。

2019年香港爆发“反修例”运动,同年7月21日大批穿白衣者持械在元朗地铁站无差别袭击穿黑衣的市民,遇袭者包括时任立场新闻记者何桂蓝。迄今法院判7名白衣人暴动及伤人等成罪,入狱3年半至7年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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