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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13少年骑改装脚车玩乐
遭警察一锅端回局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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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名骑改装脚车危险玩乐的少年,连同脚车被带往警局。

(加影9日讯)13名不知天高地厚的少年骑改装脚车危险玩乐,结果被警方带回警局查办。

加影警方于昨天傍晚约6时,在加影绍佳娜英比安扣查13名危险骑脚车的少年。



被扣查者年龄介于9至15岁,皆为在籍学生。

加影警区主任阿末沙菲今日发文告说,一队交警突击检举时,发现一群少年在英比安玛慕路至绍佳娜英比安中学的斜坡路段危险骑脚车。

他说,经改装的脚车完全没安全设备。

改装的脚车无安全设备。 
改装的脚车无安全设备。

他指13人被扣查盘问外,警方也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112(3)条文扣押脚车,及援引1959年交通程序条规第42(1)(a)LN 166/59罚款骑士。

阿末沙菲说,警方也联络相关家长到警局,并向他们讲解改装脚车的危险,若发生意外,后果难以想象。所有父母同意不会赎回被警方扣押的脚车。



这是警方在今年首次采取相关突击检举行动,无任何骑士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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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推事:内容合理 法庭接纳沈可婷陈述

(新山10日讯)承审“8少年骑士被撞死”案件的推事西蒂哈嘉指出,基于被告沈可婷选择非宣誓自辩,因此,只要沈可婷陈述内容合理,且非事后忆述,即可被法庭接纳。

今年5月9日,西蒂哈嘉曾让作为被告的沈可婷选择宣誓自辩、非宣誓自辩或保持沉默,当时,沈可婷选择非宣誓自辩,即无需面对控辩交叉盘问。

西蒂哈嘉今日宣读长达约45分钟的判决书时指出,根据被告的陈述,当时被告取道内环公路返家,没有料到路上会出现蚊型脚车手,而事发时正值凌晨,没人给予公路警示。

“被告指事发时天色昏暗,此说词获警方证人证实,事发时确实有数盏路灯失灵,光线也被大树遮挡,而被告称当时她在左边车道行驶并且没超速,经过专家证人研究后,证实被告当时的车速为44.53公里,并未超过50公里时数限制。”

“被告也说明,事发时还有其他司机曾在现场出现,但警方仅查她,显示警方的调查并不完整。”

西蒂哈嘉指出,警方的证词显示,被告确实在事发后有受到威胁,警方为保护被告,没注意到其他司机在事故现场;被告的友人在事发后逃跑是因为受到威胁,是合理的。

综合这些陈述,西蒂哈嘉维持之前判决,即被告无罪释放,并归还其驾照。

同情死者不代表指控合理

西蒂哈嘉指出,虽然她对8名死者的遭遇深感同情,惟这并不代表对被告的指控是合理的。

“蚊型脚车在路上横行已是社会上的老问题,警方必须对付骑士,不能让蚊型脚车在大道上骑行。”

她说,警方可援引1959年道路交通法令42条文(LN 166/59),向违规使用蚊型脚车者开出罚单,并可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112条文下充公蚊型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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