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马大毕业生轰校长下台】律师:不应援刑事法查黄彦铬
“抨马大校长非侮辱”

黄彦铬录供后在警局外召开记者会。旁为阿西阿里。

(吉隆坡16日讯)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504 条文(故意侮辱及破坏公共安宁)调查前天在马来亚大学第59届毕业典礼上高举“拒绝种族主义”及“校长下台”字眼纸牌的马大新青年前主席黄彦铬;不过,后者律师认为其当事人的行为不应在该条文下调查,因为对具影响力人士提出批评,不应视为侮辱。

黄彦铬的代表律师阿里阿西今午陪同黄彦铬到八打灵警局接受警方录供后向媒体说,警方至今已接获超过10个有关此案的投报,目前以上述条文调查。



他说,其当事人并没进行任何人身攻击,只是站在那里,表达本身对日前举行的“马来人尊严大会”的立场。

黄彦铬:没适合平台

此外,黄彦铬说,事发后,很多人问他,为何当初不选择适当的平台或时机来表达立场。

“我想反问,校方又是否提供一个适合的平台给我。”

黄彦铬说,因为他之前曾针对各项课题致函校长办公室要求会面,但皆未获回复,因此才决定通过上述行为表达立场。



他也澄清,本身并非民主行动党或其他政党的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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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议马大校长种族言论
黄彦铬26日被控上法庭

(八打灵再也25日讯)马大新青年前主席黄彦铬明天(26日)将被控上法庭。

他是因为抗议马大校长拿督阿都拉欣在“马来人尊严大会”上发表种族主义言论的立场,在毕业礼上举牌抗议,而遭马大校方报案。



现年24岁的黄彦铭说,警方已联络他,促他明早前往吉隆坡高庭。

据星报在线报道,他指本身将在刑事法典第504条文被控,即蓄意侮辱及破坏公共安宁。

“我将会斗争到最后。我已联系了人权律师,他明天将以公益法律援助方式作为我的代表律师。

“我没有后悔,因为我只是在行使宪法权利。”

黄彦铭是在马来亚大学第59届毕业典礼上高举“拒绝种族主义”及“校长下台”字眼纸牌,而遭到不少人非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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