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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MDB案】沙鲁:欲从PSI取回资金
纳吉嘱咐找刘特佐

沙鲁阿兹拉从容出庭供证。

(吉隆坡21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被控25项涉及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控状案续审,1MDB前总执行长拿督沙鲁阿兹拉披露,纳吉曾就1MDB欲从PetroSaudi 国际公司(PSI)取回1MDB资金一事,嘱咐他和大马富商刘特佐谈论此事。

控方第9名证人沙鲁今日接受辩方律师丹斯里沙菲依盘问时说,他曾在2011或2012年时,在一个社会企业责任的活动上与纳吉同场,并站在后者隔壁。



沙鲁说,他当时曾就该公司董事部要求他从PSI取回1MDB资金一事,询问纳吉是否可就此帮忙和PSI洽谈以取回资金,而纳吉随后嘱咐他和刘特佐谈论此事。

沙菲依当时是针对1MDB PetroSaudi联营公司(借款者)于2009年9月25日,与PetroSaudi 控股(开曼) 公司(放贷者)签订的一份总值7亿美元贷款协议盘问证人。

证人根据文件指出,PSI总执行长奥拜伊代表上述借款者和放贷者两方,签署上述协议,惟他不确定是否曾在担任1MDB总执行长和董事期间,看过有关贷款协议。

“我是在2018年的(执法当局)调查时,才看到有关协议文件。”

沙鲁于9月25日供证时说,时任1MDB董事局主席丹斯里峇基曾质疑为何1MDB将10亿美元分为2笔款项,分别将7亿美元汇入Good Star有限公司的银行户头,及将3亿美元汇入1MDB PetroSaudi联营公司,而不是直接把整笔款项汇入联营公司。



证人表示,他当时遵从董事局的指示,并前往伦敦与奥拜伊和PetroSaudi董事帕迪可马厚尼协商,以取回已经被汇入Good Star户头的7亿美元。

7亿美元转入刘特佐公司

沙鲁阿兹拉指,他曾就1MDB PetroSaudi联营公司与PetroSaudi 控股(开曼)公司,在2009年9月25日签订的总值7亿美元贷款协一事询问刘特佐,后者称7亿美元款项是因PSI注入联营公司的资产价值比原本计划的15亿美元来得高,因此造成联营公司负债于PSI。

“这是因为PSI担忧1MDB拖延这项贷款偿还,因此PSI要7亿美元直接汇入属于他们的户头。”

根据证人早前的供词,上述7亿美元最终证实是被转入由刘特佐拥有的Good Star有限公司。

证人坦言,由于当时面对需完成转账的时间压力,因此1MDB董事局是在上述7亿美元转账一事完成后,才获知该事。

当沙菲依问到1MDB董事局是否应在事先获通知,有关7亿美元是用来偿还据称为1MDB PetroSaudi联营公司的债务时,沙鲁回应指,当上述汇款发生时,即2009年9月29及30日期间,他认为一切皆妥当,所以无需暂停转账,并就此询问董事局。

7亿美元是“惊人”数额

“我以为我有权力完成转账,直到(2009年10月)3日我们带上董事局会议后,董事局告诉我不应该那么做(批准7亿美元转账)。”

沙鲁认同沙菲依主张,指上述7亿美元是“惊人”数额,因此不应由他一人做决定批准转账,而是应事先和董事局交涉。

纳吉(右)准备步入庭内面审。

不晓得另一方工作内容纳吉团队“分头行事”

沙鲁阿兹拉强调,纳吉团队的工作模式为“分头行事”,即办事的一方或不晓得另一方工作内容,并指他没有过问自己负责范围以外的事项,因此他不确定纳吉是否了解相关事务细节。

“当刘特佐告知我,需在某天完成某项工作,且让另一方(沙地阿拉伯)高兴是重要的时候,我视这为我自身及1MDB需扮演的角色。”

“我当时相信,纳吉赋权刘特佐负责处理事务的细节,因此纳吉无需担心细节。

“刘特佐提供我们行动计划和谈话要点,以完成工作。他非常擅于策划。”

而当沙菲依询及证人,是否曾被阻止获悉事情全貌时,沙鲁回说:“没有直接禁止。”

不该多管闲事

沙鲁也指,自己没有询问刘氏有关事项的全貌,并指尽管无人禁止他得知事情的全貌,但他认为自己不被鼓励进一步了解此事。

“很难说是否有障碍存在(禁止了解事情全貌),但我在2009年至2013年,身为总执行长期间,我一直认为我不该多管闲事,即逾越行动计划和谈话要点。”

沙菲依需复诊提早休庭 

1MDB案审讯周一(21日)提早休庭,因为沙菲依刚进行眼部手术,需到医院复诊。

沙菲依告知高庭法官柯林劳伦斯上述事宜,且他已获得病假单。

他也指出,纳吉被控7项涉及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4200万令吉控状案控辩双方,将于周二上午进行陈词,因此向法官申请此案于本周四(24日)续审。

然而,柯林劳伦斯则认为,1MDB案审讯日期需视SRC案陈词的进度而定,因此谕令控辩双方周二下午向他汇报SRC案进度,以定夺1MDB案审讯日期;并指若周二的SRC案陈词进展顺利,1MDB案将可在周三续审,否则将延至周四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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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捐款由刘特佐负责 纳吉称获沙地国王支持

(吉隆坡12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洗钱和滥权案的自辩阶段供称,他与逃亡商人刘特佐的谈话中,刘特佐曾告知他,来自沙地阿拉伯国王阿都拉的捐款。

他表示,这段对话发生在2010年中,即他获颁阿都拉兹功绩勋章后的几个月。

他说,颁发仪式结束后,国王阿都拉在私下接见马来西亚代表团时,“向我保证他将支持我领导一个温和的回教国家。

“当时我明白这笔捐款是为了政治目的和企业社会责任活动。”

纳吉在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自辩阶段说,大马代表团成员包括时任驻沙地阿拉伯大使赛奥马、前宗教部长贾米尔和时任外交部长阿尼法阿曼。

他还透露,捐款事宜由刘特佐负责,并且他在大马银行开设了账户,以便接收这笔资金。

刘特佐与国王关系密切

“我并不怀疑刘特佐(关于捐款)的陈述,因为他与国王阿都拉关系密切。”

纳吉表示,时任大马银行董事总经理谢德光(译音)曾于2011年的某个时候到他家,协助办理开户手续。

“谢先生做了自我介绍,并说他带来相关表格让我执行。

“在我们的交谈中,我告诉他预计会收到沙地阿拉伯的捐款,并要求他通知国行。

“我采取这一步是因为我想确保我的户头完全透明。”

从未动用  无犯罪意图

沙地6亿美元捐款全退还

纳吉声称,他从未动用过来自沙地阿拉伯的6亿2000万美元捐款,这笔巨款已被退还给注册于新加坡的公司Tanore Finance Corp以证明其清白,但他却被控违反“反洗钱法”的5项罪名。

他强调,他决定将未使用的剩余资金退还,因为这些资金已不再需要。他解释说,大马银行需要一些时间将其账户中的马币兑换成美元,随后这笔资金便退还给了Tanore Finance Corp。

退还时贬值10%

“由于汇率波动,这笔资金在3月至8月期间贬值约10%,因此退还的金额总计为6亿2000万美元,而非最初收到的6亿8100万美元。”

纳吉今天在吉隆坡法庭接受其代表律师旺阿兹万的提问时,在长达525页的证人陈述中作出以上回应。

这笔6亿2000万美元是纳吉于2013年3月收到的两笔总额6亿8100万美元中的一部分。

据此前报道,2013年3月21日,纳吉的大马银行账户(尾号9694)收到6亿2000万美元,另外6100万美元则于同年3月25日入账。而退还的6亿2000万美元,是他在反洗钱法第4(1)(a)条文第10条及第16至19条指控中的关键内容。

纳吉表示,这笔资金是沙特政府为支持和认可其贡献而捐赠的,并通过指定公司Tanore Finance Corp转账。这些资金主要用于企业社会责任活动和政治用途。为退还这笔资金,他曾致函大马回教银行表达退还意图。

此外,他还特别致函国家银行前行长丹斯里洁蒂博士,寻求外汇兑换及汇款至海外的批准。

“我的所有行为都充分证明了我的清白,且没有犯罪意图。如果我有犯罪意图,我绝不会以自己的名义在国内开设银行账户,更不会主动向国家银行披露资金存入我个人账户的事实。

“更重要的是,我绝不会将6亿2000万美元退还给Tanore Finance Corp,并告知国家银行这笔汇款,同时寻求他们的批准。我的这些行为无不体现出透明度和合法性,但我却因此面临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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