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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MDB案件审讯】沙鲁:受荐掌TIA须听命刘特佐
“不懂金融才被看上”

沙鲁阿兹拉出庭供证。

(吉隆坡8日讯)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前总执行长拿督沙鲁阿兹拉不排除在逃大马富商刘特佐,当年是基于他不具备金融方面的经验,而推荐他受委担任登嘉楼投资机构(TIA ,1MDB前身)总执行长。

他也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被控25项涉及1MDB控状案件的控方第九名证人。他今天在辩方律师丹斯里沙菲依的盘问下透露,他如今相信刘特佐当年的行径,主要是使他听命于对方。



沙鲁阿兹拉说,他曾清楚向刘特佐表明本身不具筹募资金的相关经验,但没有把此事告知TIA董事丹斯里阿兹兰,是因刘特佐当时是接触TIA 的唯一接口。

他透露,他本身当年并没有主动争取TIA 总执行长职,反而是董事局和利益相关者(中央政府和登州政府)决定他的委任。

“我是受召到王宫,并被介绍给时任国家元首后,获得相关任命。若我在某方面不够资格,那委任我的人应该知道。”

沙鲁阿兹拉今年9月23日供证时说,刘特佐是于2009年3月21日联络他,要求他当天下午前往位于吉隆坡的登嘉楼行宫,他是在当时才得知刘特佐向时任国家元首建议,委任他担任TIA总执行长。

沙菲依今日就此询问沙鲁,他有否认为基于本身不具备金融领域的经验,对金融一无所知,刘特佐才会找他担任总执行长职,以便“听从”刘特佐的指示;沙鲁回答时说,他当时没有那样认为,但如今了解更多后,不排除有这方面的可能。



纳吉(中)抵步时,支持者趁机拿起手机拍照。

刘特佐任TIA顾问没报酬

沙鲁说,他2009年进宫觐见时任国家元首端姑米占再纳阿比丁时,没有机会告诉陛下有关自己没有具备筹募资金经验一事。

他说,当年他抵达登嘉楼行宫后,是刘特佐把他带入宫内,陛下已在会议室内,阿兹兰也已抵达。那是他第一次被传召入宫,也是第一次觐见元首,他还没有准备好讲话。

“我进宫后坐下,丹斯里阿兹兰已在场,我被介绍给元首认识,阿兹兰发表了一些谈话,我没机会和元首提我关注的事。”

沙菲依接着询问是否有人阻止发言,沙鲁解释,他之所以没向阿兹兰反映自己没有筹募资金的经验,是因阿兹兰在几年前就已认识他,并知道他的强处和背景。

沙鲁证实,刘特佐在担任TIA顾问期间,没获得报酬。

登州与中央博弈 质询刘特佐角色

沙鲁披露,他曾在国家王宫代表对刘特佐的角色提出质询后,就此事询问当事人,而当事人解释,这是因为登州与中央政府之间的博弈所致。

“当时,出现许多针对有关谁应该担任登州大臣的‘噪音’,因此直到那天(6月30日)的会议,我的理解为这真的是上层所出现的矛盾。

没看过刘特佐签名

“因此,我对于国家王宫代表,在那会议上对刘特佐角色提出质询并不感到惊讶。”

根据TIA于2009年6月30日的会议记录,国家王宫代表曾在该会议上质问有关刘特佐是谁以及其角色的问题。

鲁阿兹拉指出,由于刘特佐没有担任1MDB公司任何官方职务,因此他不曾看过刘特佐的签名。

沙菲宜询问沙鲁,认识刘特佐已久,却无法辨认刘氏签名,是否视此事为一个警钟,或意味有事情要发生时,沙鲁指他不这么认为。

另外,证人说,警方曾向他提起Country集团,但他不晓得该集团持有人,而沙菲依指刘特佐父亲刘福平才是有关集团持有人。

沙菲依也主张,Country集团和Aktis Capital Singapore有限公司与刘特佐有关联,也是TIA所发行的回教中期票据(IMTN)次级买家。

询及证人是否知悉银行以折扣价,将债券出售予与刘特佐有关的公司,即上述两个机构,再以原价转售给我国机构,以从中赚取利润时,证人指他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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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捐款由刘特佐负责 纳吉称获沙地国王支持

(吉隆坡12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洗钱和滥权案的自辩阶段供称,他与逃亡商人刘特佐的谈话中,刘特佐曾告知他,来自沙地阿拉伯国王阿都拉的捐款。

他表示,这段对话发生在2010年中,即他获颁阿都拉兹功绩勋章后的几个月。

他说,颁发仪式结束后,国王阿都拉在私下接见马来西亚代表团时,“向我保证他将支持我领导一个温和的回教国家。

“当时我明白这笔捐款是为了政治目的和企业社会责任活动。”

纳吉在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自辩阶段说,大马代表团成员包括时任驻沙地阿拉伯大使赛奥马、前宗教部长贾米尔和时任外交部长阿尼法阿曼。

他还透露,捐款事宜由刘特佐负责,并且他在大马银行开设了账户,以便接收这笔资金。

刘特佐与国王关系密切

“我并不怀疑刘特佐(关于捐款)的陈述,因为他与国王阿都拉关系密切。”

纳吉表示,时任大马银行董事总经理谢德光(译音)曾于2011年的某个时候到他家,协助办理开户手续。

“谢先生做了自我介绍,并说他带来相关表格让我执行。

“在我们的交谈中,我告诉他预计会收到沙地阿拉伯的捐款,并要求他通知国行。

“我采取这一步是因为我想确保我的户头完全透明。”

从未动用  无犯罪意图

沙地6亿美元捐款全退还

纳吉声称,他从未动用过来自沙地阿拉伯的6亿2000万美元捐款,这笔巨款已被退还给注册于新加坡的公司Tanore Finance Corp以证明其清白,但他却被控违反“反洗钱法”的5项罪名。

他强调,他决定将未使用的剩余资金退还,因为这些资金已不再需要。他解释说,大马银行需要一些时间将其账户中的马币兑换成美元,随后这笔资金便退还给了Tanore Finance Corp。

退还时贬值10%

“由于汇率波动,这笔资金在3月至8月期间贬值约10%,因此退还的金额总计为6亿2000万美元,而非最初收到的6亿8100万美元。”

纳吉今天在吉隆坡法庭接受其代表律师旺阿兹万的提问时,在长达525页的证人陈述中作出以上回应。

这笔6亿2000万美元是纳吉于2013年3月收到的两笔总额6亿8100万美元中的一部分。

据此前报道,2013年3月21日,纳吉的大马银行账户(尾号9694)收到6亿2000万美元,另外6100万美元则于同年3月25日入账。而退还的6亿2000万美元,是他在反洗钱法第4(1)(a)条文第10条及第16至19条指控中的关键内容。

纳吉表示,这笔资金是沙特政府为支持和认可其贡献而捐赠的,并通过指定公司Tanore Finance Corp转账。这些资金主要用于企业社会责任活动和政治用途。为退还这笔资金,他曾致函大马回教银行表达退还意图。

此外,他还特别致函国家银行前行长丹斯里洁蒂博士,寻求外汇兑换及汇款至海外的批准。

“我的所有行为都充分证明了我的清白,且没有犯罪意图。如果我有犯罪意图,我绝不会以自己的名义在国内开设银行账户,更不会主动向国家银行披露资金存入我个人账户的事实。

“更重要的是,我绝不会将6亿2000万美元退还给Tanore Finance Corp,并告知国家银行这笔汇款,同时寻求他们的批准。我的这些行为无不体现出透明度和合法性,但我却因此面临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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