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SRC洗黑钱案】大马银行前经理:刘特佐吩咐
进钱户头勿提纳吉名字

纳吉抵达法庭,准备到5楼聆听审讯。

(吉隆坡25日讯)大马银行前客户经理余静萍(译音)今日在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涉及的SRC国际案件指出,大马富商刘特佐吩咐她,每当有资金汇入纳吉在该银行的户头时,都不能列出有关户头是属纳吉的名字,反之只能以“AmPrivate”作为代码。

余静萍是控方第54名证人,她在周一供证时提到,纳吉在大马银行户头号码尾数为“694”的来往户头,被指定以“AmPrivate Banking-MR”为代码,是因刘特佐要求该户头仅以有关代码鉴别,而非户头持有人的名字,以保障机密性;纳吉在大马银行户头号码尾数为“880”、“906”及“898”的来往户头,都分别拥不同代码。



纳吉面对7项跟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的4200万令吉有关的控状。

结单不可发到私邸

余静萍同意辩方律师哈温德吉星的说法,即刘特佐告知她,由于纳吉是高知名度的政治人物,因此其在大马银行的个人户头须保持机密。

哈温德吉星今日在庭上,让证人查阅她与刘特佐于2011年,互通电邮的一段摘录,显示刘氏坚持要求,勿把纳吉银行户头的结单,发到后者位于吉隆坡大使朗格路的私邸,并指那是超级敏感的;余静萍证实确有此事。



她指出,上述要求是刘特佐及纳吉银行户头托管人聂法依扎所坚持。

主控官拿督希旦峇兰反对辩方律师将电邮影印版本列为辩方证据,于是法官将它列为待鉴定的辩方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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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捐款由刘特佐负责 纳吉称获沙地国王支持

(吉隆坡12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洗钱和滥权案的自辩阶段供称,他与逃亡商人刘特佐的谈话中,刘特佐曾告知他,来自沙地阿拉伯国王阿都拉的捐款。

他表示,这段对话发生在2010年中,即他获颁阿都拉兹功绩勋章后的几个月。

他说,颁发仪式结束后,国王阿都拉在私下接见马来西亚代表团时,“向我保证他将支持我领导一个温和的回教国家。

“当时我明白这笔捐款是为了政治目的和企业社会责任活动。”

纳吉在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自辩阶段说,大马代表团成员包括时任驻沙地阿拉伯大使赛奥马、前宗教部长贾米尔和时任外交部长阿尼法阿曼。

他还透露,捐款事宜由刘特佐负责,并且他在大马银行开设了账户,以便接收这笔资金。

刘特佐与国王关系密切

“我并不怀疑刘特佐(关于捐款)的陈述,因为他与国王阿都拉关系密切。”

纳吉表示,时任大马银行董事总经理谢德光(译音)曾于2011年的某个时候到他家,协助办理开户手续。

“谢先生做了自我介绍,并说他带来相关表格让我执行。

“在我们的交谈中,我告诉他预计会收到沙地阿拉伯的捐款,并要求他通知国行。

“我采取这一步是因为我想确保我的户头完全透明。”

从未动用  无犯罪意图

沙地6亿美元捐款全退还

纳吉声称,他从未动用过来自沙地阿拉伯的6亿2000万美元捐款,这笔巨款已被退还给注册于新加坡的公司Tanore Finance Corp以证明其清白,但他却被控违反“反洗钱法”的5项罪名。

他强调,他决定将未使用的剩余资金退还,因为这些资金已不再需要。他解释说,大马银行需要一些时间将其账户中的马币兑换成美元,随后这笔资金便退还给了Tanore Finance Corp。

退还时贬值10%

“由于汇率波动,这笔资金在3月至8月期间贬值约10%,因此退还的金额总计为6亿2000万美元,而非最初收到的6亿8100万美元。”

纳吉今天在吉隆坡法庭接受其代表律师旺阿兹万的提问时,在长达525页的证人陈述中作出以上回应。

这笔6亿2000万美元是纳吉于2013年3月收到的两笔总额6亿8100万美元中的一部分。

据此前报道,2013年3月21日,纳吉的大马银行账户(尾号9694)收到6亿2000万美元,另外6100万美元则于同年3月25日入账。而退还的6亿2000万美元,是他在反洗钱法第4(1)(a)条文第10条及第16至19条指控中的关键内容。

纳吉表示,这笔资金是沙特政府为支持和认可其贡献而捐赠的,并通过指定公司Tanore Finance Corp转账。这些资金主要用于企业社会责任活动和政治用途。为退还这笔资金,他曾致函大马回教银行表达退还意图。

此外,他还特别致函国家银行前行长丹斯里洁蒂博士,寻求外汇兑换及汇款至海外的批准。

“我的所有行为都充分证明了我的清白,且没有犯罪意图。如果我有犯罪意图,我绝不会以自己的名义在国内开设银行账户,更不会主动向国家银行披露资金存入我个人账户的事实。

“更重要的是,我绝不会将6亿2000万美元退还给Tanore Finance Corp,并告知国家银行这笔汇款,同时寻求他们的批准。我的这些行为无不体现出透明度和合法性,但我却因此面临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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