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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RC洗黑钱案】接刘特佐指示退款3200万
余静萍:纳吉户头余额不足

纳吉在庭外与支持者寒暄。

(吉隆坡5日讯)大马银行前客户经理余静萍(译音)证实,大马富商刘特佐曾于2014年,要求她在年杪前退回汇入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银行户头的2笔款项总额达3200万令吉给汇款者,但户头里钱不够。

纳吉被控7项涉及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资金的控罪案续审,余静萍是控方第54名证人,于今日继续出庭供证。



辩方律师哈温德吉星针对证人的黑莓手机即时通讯软件信息盘问证人时指出,刘特佐曾于2014年9月10日,要求她退回由 Permai Binaraya私人有限公司及Putra Perdana建筑私人有限公司,分别汇入纳吉大马银行户头尾数为“880”及“906”的2700万及500万令吉汇款。

余静萍认同上述论据,同时证实刘氏曾要求她准备一封指示函草稿,让获授权托管纳吉银行户头的聂法依扎签署,以发给银行退还上述款项。

她也证实,截至2014年12月23日,上述2个银行户头都没有足够余额退还款项,尾数为“880”的银行户头余额当时只有680万令吉,尾数为“906”的银行户头,则透支达390万令吉。

哈温接着念出余静萍与一个马来西亚人民基金会(YR1M)前总执行长洪素玲(译音)的通讯记录,并主张后者被刘特佐指示,将Ihsan Perdana私人有限公司资金汇入纳吉的2个银行户头,以让户头有足够资金退款,获证人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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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款由刘特佐负责 纳吉称获沙地国王支持

(吉隆坡12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洗钱和滥权案的自辩阶段供称,他与逃亡商人刘特佐的谈话中,刘特佐曾告知他,来自沙地阿拉伯国王阿都拉的捐款。

他表示,这段对话发生在2010年中,即他获颁阿都拉兹功绩勋章后的几个月。

他说,颁发仪式结束后,国王阿都拉在私下接见马来西亚代表团时,“向我保证他将支持我领导一个温和的回教国家。

“当时我明白这笔捐款是为了政治目的和企业社会责任活动。”

纳吉在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自辩阶段说,大马代表团成员包括时任驻沙地阿拉伯大使赛奥马、前宗教部长贾米尔和时任外交部长阿尼法阿曼。

他还透露,捐款事宜由刘特佐负责,并且他在大马银行开设了账户,以便接收这笔资金。

刘特佐与国王关系密切

“我并不怀疑刘特佐(关于捐款)的陈述,因为他与国王阿都拉关系密切。”

纳吉表示,时任大马银行董事总经理谢德光(译音)曾于2011年的某个时候到他家,协助办理开户手续。

“谢先生做了自我介绍,并说他带来相关表格让我执行。

“在我们的交谈中,我告诉他预计会收到沙地阿拉伯的捐款,并要求他通知国行。

“我采取这一步是因为我想确保我的户头完全透明。”

从未动用  无犯罪意图

沙地6亿美元捐款全退还

纳吉声称,他从未动用过来自沙地阿拉伯的6亿2000万美元捐款,这笔巨款已被退还给注册于新加坡的公司Tanore Finance Corp以证明其清白,但他却被控违反“反洗钱法”的5项罪名。

他强调,他决定将未使用的剩余资金退还,因为这些资金已不再需要。他解释说,大马银行需要一些时间将其账户中的马币兑换成美元,随后这笔资金便退还给了Tanore Finance Corp。

退还时贬值10%

“由于汇率波动,这笔资金在3月至8月期间贬值约10%,因此退还的金额总计为6亿2000万美元,而非最初收到的6亿8100万美元。”

纳吉今天在吉隆坡法庭接受其代表律师旺阿兹万的提问时,在长达525页的证人陈述中作出以上回应。

这笔6亿2000万美元是纳吉于2013年3月收到的两笔总额6亿8100万美元中的一部分。

据此前报道,2013年3月21日,纳吉的大马银行账户(尾号9694)收到6亿2000万美元,另外6100万美元则于同年3月25日入账。而退还的6亿2000万美元,是他在反洗钱法第4(1)(a)条文第10条及第16至19条指控中的关键内容。

纳吉表示,这笔资金是沙特政府为支持和认可其贡献而捐赠的,并通过指定公司Tanore Finance Corp转账。这些资金主要用于企业社会责任活动和政治用途。为退还这笔资金,他曾致函大马回教银行表达退还意图。

此外,他还特别致函国家银行前行长丹斯里洁蒂博士,寻求外汇兑换及汇款至海外的批准。

“我的所有行为都充分证明了我的清白,且没有犯罪意图。如果我有犯罪意图,我绝不会以自己的名义在国内开设银行账户,更不会主动向国家银行披露资金存入我个人账户的事实。

“更重要的是,我绝不会将6亿2000万美元退还给Tanore Finance Corp,并告知国家银行这笔汇款,同时寻求他们的批准。我的这些行为无不体现出透明度和合法性,但我却因此面临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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