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与刁曼岛友人联系遭父劝阻
猛吞安眠药少女自杀未遂

魏先生心痛女儿想要自尽。(档案照)

(关丹27日讯)被官员轮奸的17岁华裔少女,因跟父亲起争执,猛吞20余颗安眠药,所幸自杀未遂。

少女因继续跟刁曼岛的一些朋友保持联系,被父亲发现,父女起了争执。昨天下午4时左右,少女连呑20余颗安眠药,之后频频作呕被父亲发现。



魏先生指出,他前两天发现女儿有跟刁曼岛一些朋友手机联系,因此劝女儿不要再跟这些朋友联系,结果两父女起了一些争执。

他说,女儿在周二(26日)下午4时睡午觉,其表姐拿一排空药丸壳给他看,他最初不以为意。傍晚6时,他带女儿外出用餐,女儿不停作呕。

“这时,我才逼问女儿什么事,她才告诉我说,她吞了3排安眠药。”

情绪不稳常失眠

他马上带女儿到古来医院接受治疗,女儿在医院吊点滴后,医生检查无大碍,今天凌晨2时,就让女儿出院。



魏先生说,女儿自从惨遭轮奸后,情绪不稳定,更面对失眠的问题,因此向精神心理科寻求治疗,医生开安眠药给她。

“目前,女儿已无大碍,在家休息,并已向校方告假数天,让女儿休养,一旦情绪平稳之后,才继续上学。”

他说,他现在尚未找新工作,因为现在最要紧的是陪伴女儿,待一切稳定,才开始工作。

他表示将好好保管女儿的安眠药,也尽量避免跟女儿起争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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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律师团队呈新证据 法院谕令重审杨祖强案

(布城12日讯)霹雳州前行政议员杨祖强被控性侵女佣案峰回路转,联邦法院基于杨祖强律师团队提呈的新证据,谕令将此案移交回高庭审理,以定夺新证据的真实性。

相关的新证据,包括女佣声称在此案中给了假口供,以及对杨祖强的性侵指控并不属实等等。

较早前,杨祖强向联邦法院申请提出新证据,以撤销性侵女佣案的判决。

联邦法院今日审理这项申请,以丹斯里哈米达星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在聆听申请人(杨祖强)的代表律师拿督郑宝德和控方(答辩方)法依沙副检察司的陈词后,一致做出上述裁决。

另二司为拿督哈尼巴和拿督罗扎德丽雅,申请人的其他代表律师还包括拿督拉泽巴星、沙林、罗伟乐、纪伟伦等,代表控方出庭的另一名副检察司则是林伟强。

哈米达星在裁决中指出,申请人是根据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93条文申请提出额外证据,即申请中所列出的5份文件。

他说,这项申请非常重要,因为相关的文件似乎说明了投报者(女佣)给了假口供。

“我们认为这是严重的问题,投报者似乎真的提供了假证,以致对申请人造成严重的不公正,因此,三司批准申请人提出上述5份文件。”

他说,联邦法院也将指示高庭取得与上述5份文件的相关证据,包括(传召)相关证人。

“高庭可采取适当的方式盘问相关证人,并针对新证据或供词发表看法,然后再向联邦法院提交有关的看法,即有关的新证据(文件)和供词可否被采用。”

杨祖强强奸案上诉审讯改至11月25日

杨祖强为霹雳前端洛州议员,他涉及的强奸案件上诉审讯日期已从上个月23日改至11月25日。

然而,哈米达星说,随着申请人提出新证据,因此必需展延联邦法院此前已择定的上诉聆审日,他也谕令此案移交回怡保高庭审理,并择定11月26日在怡保高庭进行案件管理。

回顾本案进展,高庭是在2022年7月27日裁决杨祖强强奸23岁女佣罪名成立,而以拿督哈达丽雅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则是在今年3月1日以2对1的多数裁决,维持杨祖强罪成的原判,惟刑期从监禁13年减至8年,以及鞭笞两下。

根据控状,杨祖强被控于2019年7月7日晚上8时15分至晚上9时15分之间,在其住家的一间房间内犯罪,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长达20年,另加鞭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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