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串通房屋经纪
职员骗银行24万佣金

(新加坡12日讯)银行职员与房屋经纪勾结,9个月内欺骗银行8万4500多元(约24万令吉)的佣金,被银行发现开除后返马,去年被大马警方逮捕。

莫传义(35岁)2005年1月份加入大华银行,负责推销银行金融产品和处理客户的贷款申请。他开始工作前认识了房屋经纪陈裕凯。如果房屋经纪介绍客户向大华银行申请贷款,银行会给他一笔佣金。



根据案情,如果有客户向银行贷款又没有房屋经纪介绍时,被告就会在“介绍人”栏目下填写陈裕凯的名字。

骗银行40次

两人从2006年8月至2007年5月,欺骗银行40次,陈裕凯前后获得552元至8433余元的佣金,总共8万4504元6角1分。每当陈裕凯拿到银行给的佣金后,就会提出部分佣金交给被告。

新加坡商业事务局着手调查时,被告已离境。法庭随后在新马发出拘捕令。

9年后,商业事务局于去年9月7日接到马来西亚警方来电,指他们在吉隆坡逮捕被告。被告3天后被押送新加坡。



被告认罪后,律师代他求情时说,被告有两个3岁和1岁的幼子,若入狱太久会对他们产生不良影响。

判监14个月

律师说,被告为了争取业绩而没有明辨是非,不了解事情的严重性。但被告的欺骗罪行不是有组织或恶意的,而且也为此感到极为羞愧和后悔。

此外,陈裕凯已经把骗来的佣金全数归还给银行,因此银行没有损失。

法官今早判被告坐牢14个月。(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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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千

在银行任职 竟然要签这种誓约书!

(高知6日讯)日本四国银行(Shikoku Bank)一份138年前的誓约书,近期引发热议。

奇闻网站Oddity Central报道,原来誓约书内容要求,若有职员被发现盗窃银行资产就必须切腹,以死谢罪。

据报道,这份誓约书可追溯至1886年,也就是四国银行前身“第37国立银行”时期,行长三浦及全体职员共23人按下“血印”签署而成。

根据银行官网,誓约书写道“交易中若有任何诈欺行为,将以私人财产赔偿并且切腹谢罪”,传达出身为银行职员及社会一份子的伦理观念责任感,因此被当作四国银行的“至宝”,保存与流传下来。

四国银行这份誓约书很快引发热议。许多人认为以现代角度来看,誓约书荒谬又不合时宜,但也有人打趣称“要把钱存进四国银行”。面对媒体询问,四国银行仅称“官网上发布的信息均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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