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交待摄记“拍得好看点”
男评审不认罪保外

被告穿深蓝色T恤及牛仔裤,脸带笑容。

(大山脚12日讯)涉嫌非礼同场女评审的歌唱比赛男评审今日被控上法庭,被告不认罪,推事允许以5000令吉保释外出,择定8月13日过堂。

身穿深蓝色T恤及牛仔裤的被告林国辉(66岁,人名译音),于周五上午8时许在数名亲友陪同下,抵达大山脚法庭。



法庭通译员以中文念出控状后,被告表示不认罪。

较后,被告代表律师章健丰向推事阿兹哈表示,被告在此案中主动配合警方录取口供,而且也没有潜逃意图,希望推事斟酌其保释金额,因此,推事允许被告以5000令吉保释金保释外出,主控官为阿菲希扎米。

坦然面对媒体

被告被押往法庭拘留室及面对媒体镜头时,表情坦然及脸带笑容,以福建话交待“拍得好看点,看我英俊不英俊?”

较后,他被带出拘留室进行保释程序时,甚至以马来文告诉警员“我没有罪,我不害怕,给他们拍”,被告于上午10时45分左右完成保释程序。



控状指被告于2019年6月2日约下午5时50分,在威中北赖美嘉广场霸级市场巷子,使用暴力蓄意非礼一名39岁的女评审,触犯刑事法典第354条文(袭击他人或对其使用刑事武力,蓄意侵犯其贞洁),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监禁不超过10年,或罚款或鞭笞,或者其中二项罪刑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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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被控非礼小六学生 华小副校长不认罪

(怡保12日讯)一名华小课外活动副校长涉嫌在课室内拥吻女学生,今天被控2项罪状皆不认罪,获准以7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附加条件不准骚扰有关学生,以及需要每月初前往警局报到。

37岁被告郑曹德(译音)今早被带往怡保第四地庭面控,案件定于明年1月17日过堂。

依据首项控状,被告于今年9月11日早上6时40分在位于怡保一所华小的一间课室内,对一名12岁学生进行性骚扰行为,即从学生身后拥抱和亲吻学生的嘴唇,因此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a)条文,可在相同法令被判刑,也在相同法令第16条文同读。

在该法令第14(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刑监禁不超过20年,以及可被判鞭刑;在第16条文下,可附加刑罚监禁不超过5年,以及被判鞭刑不超过两鞭。

依据第二项控状,被告于9月26日于上述相同时间,在该校的不同课室内,对相同的学生作出同样行为,抵触相同法令和条文。

此案副检察司古拉杜艾妮要求法庭将保释金定于不少过5万令吉,并制定附加条件不允被告接触有关学生。

月薪7000开销约6000令吉

被告的代表律师迪班古玛表示,被告单身,在北近打县教育局任职,月薪7000令吉,惟需要承担和照顾61岁母亲和3名弟妹包括一名精神障碍者的生活费,每月开销6000令吉左右。

他也说,被告本身患有糖尿病和血压高,而被告在警方调查此案期间给予充分配合,并会确保遵守法庭规定的附加条件和出庭受审,因此请求法庭将保释金降至5000令吉。

另外,对于法官菁莎美拉提问被告是否还在控状提及的案发学校内工作,迪班古玛表示,被告目前不在该所华小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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