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众目睽睽遭3男子掳上车
7小时后她才被告知“捉错人”

刘小姐的右脚拇趾及左手上的伤痕,都是在咖啡厅被3名大汉强掳时致伤。

(吉隆坡10日讯)“3条大汉闯入广场咖啡厅,抬手抬脚一路把我掳到外面上车,经过保安人员身边时,我不断挣扎大喊,但大家都视若无睹!”

25岁的刘小姐,昨天早上与母亲到文良港百乐广场一间咖啡厅会客,不料一走进咖啡厅,还没自我介绍,就在众目睽睽下遭3名陌生男子强掳上一辆休旅车。



目标是一名“林姓女子”

直到7个小时后,她才被告知是“捉错人”,原来这班人的目标是一名“林姓女子”,过后便在路上释放她。

刘小姐受访时说,当时她被掳进一辆车窗全被遮盖的休旅车,车内有4名口操印尼语的男子,期间发现外头有另一辆坐有3至4人的丰田休旅车一直在“护航”。

“他们不停接听电话,我很害怕,一直哭,其中一名男子说,他们不是坏人,如果确认我不是他们要的人,就会放我走。”

查询大马卡号码



她指那班男子过后还向她查询大马卡号码,并要她说出银行电子帐户密码,后来才知道他们是为了确认她身分。

“他们把我载到山芭地区,换上另一辆休旅车后再行驶1个多小时,发现捉错人,才把她放在淡江大使大道一个巴士站处,分文未取。”

她指当时广场内的商家正准备开店,有者见到她被掳时,曾大声尖叫,但没人出手相救,与保安人员擦肩而过时,他们竟视若无睹。

警捕6男子助查

警方接获刘小姐的投报后,已逮捕6名年龄介于34岁至54岁的男子协助调查。

吉隆坡刑事调查主任鲁斯迪说,警方分别在森州汝来、雪州峇都喼及金銮镇逮捕这6人,其中两人有前科。

他说,6名嫌犯都是自雇人士,警方仍在调查掳人者的动机,目前援引刑事法典第365(绑架或拐带)及395(结夥抢劫)条文调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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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富商付2000万脱绑案 被告妻获准5万保外

(新山9日讯)在备受关注的“富商付2000万脱绑案”中,涉嫌教唆他人绑架自己丈夫的57岁华裔女被告今日再度被带往新山法庭受审,并获准以5万令吉及两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负责此案的主控官在审讯时提到,经过医生裁定,女被告可以继续进行审讯过程。

华裔女被告的代表律师为拿督加吉星。

承审此案的法官哈兹拉裁定,允许被告以5万令吉与2名担保人保外,另加2项附加条件,即上缴护照及每月到警局报到。

审讯期间,女被告的家属也有到场旁听。法官择定此案于本月17日过堂。

根据报道,59岁的林姓富商是于10月13日清晨约5时,在住家前遭绑架。事发时,该富商准备搭电召车到机场时,在屋前被人绑架,绑匪勒索3000万令吉赎金,富商的朋友协助缴付2000万令吉后,富商于当晚安全获释。

事后,警方共逮捕14名男女嫌犯。

在11名男嫌犯中,9人是本地人,2人是越南籍;而在3名女嫌犯中,2人是本地人,1人则是越南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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