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伪造文件索7500元
教部隆官员被控贪污

依达尤斯妮(中)面控后步出法庭时,以头巾遮盖脸,试图躲避摄影记者的镜头。

(吉隆坡17日讯)教育部吉隆坡课外活动中心副主任被控伪造文件,向上司索取7500令吉课程费,面控时不认罪,获准以7000令吉保外候审。 

被告依达尤丝妮(42岁)被指在2012年12月14日,在吉隆坡课外活动中心,伪造一份价值7500令吉的课外活动指导中心管理讲座会文件。 



被告被控牴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8条文,可在同一法令第24(2)条文下判刑,罪成可被判不超20年监禁,和罚款不少于伪造数额的5倍数额或1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4月13日过堂

大马反贪污委员会的主控官旺莫哈末布卡立副检察司向法官阿拉勿丁建议,让被告以1万令吉保释。 

没有代表律师的被告向法官求情时,指自己要负担病重的母亲及弟弟,更在昨晚方接获通知要被控,没有足够时间準备庞大数额的保释金,因此希望法官降低保释金至5000令吉。 

法官最终决定让被告以7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并择定此案于4月13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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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

贪污案首日开审 易华仁决定认罪

(新加坡24日讯)新加坡前交通部长易华仁贪污案出现戏剧性发展,易华仁今早在案件首日开审之际,突然表示决定认罪。

易华仁通过代表律师文达星阐明,他准备对所面对的指控认罪,原因是控方已不打算提控易华仁原本面对的两项抵触防止贪污法令的控状。

易华仁共面对35项控状,其中两项是抵触防止贪污法令的控状,与本地酒店与地产大亨王明星及F1大奖赛有关。

高级副总检察长戴伟雄今早代表控方上庭时说,控方将把这两项控状修订为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的控状,意即在易华仁面对的35项控状中,共有34项指他以公职人员身分索取贵重礼物与好处。

控方指出,将以5项控状让易华仁认罪。目前,法官提出休庭,让法庭人员将修订后的控状念予易华仁。

易华仁在今年1月首次面控后称,他要针对所有罪状抗辩,并提出希望尽快受审,好让他早日公开所有证据。

在今年5月和7月,他也先后两次就本案提出相关申请,过程中,他不曾改变打算抗辩的立场。

基于此,他在审讯首日就突然改变立场决定认罪,此举让不少到庭听审的公众感到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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