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入侵拿笃 上诉失败
9菲人难逃死刑

被告在重重的执法人员护送下离开法庭。

(布城15日讯)5年前轰动全国的武装分子入侵沙巴拿笃案,9名菲律宾籍被告今日上诉失败,联邦法院维持上诉庭判处死刑裁决;9人已耗尽最后上诉机会,难逃一死。

这9人是面对向国家元首宣战控罪死刑。以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莫哈末劳勿斯为首的法院五司,一致宣判维持上诉庭改判9人死刑判决。



莫哈末劳勿斯下判时说,法庭聆审控辩方的上诉陈词后,裁定9名被告有罪,并认为上诉庭的判决是适合,没有理由去介入上诉庭已经对9人作出的死刑判决。

另14人维持无罪

另外,控方针对被判无罪释放的14名被告上诉,法院驳回控方的上诉,14人维持无罪释放判决。所有被告被指于2013年2月12日至4月10日,持械入侵拿笃的甘榜丹道。

14人面对的控状包括刑事法典第130KA条文(作为恐怖组织一员)、130K条文(窝藏恐怖分子)130E条文(招募恐怖分子)和刑事法典第511条文(企图犯罪)。

这14人分别为卡迪尔乌荣、拉丁、马希尔、安华沙立、宾哈沙立、沙烈阿马、阿都哈迪、里兹马沙烈、阿都马吉尔、里兹曼,多杜希思姆拉、赛迪里、大尼依斯迈及峇西沙米。



莫哈末劳勿斯宣读口头裁决时说,法庭聆审控辩方的上诉陈词后,裁定9名被告有罪。

上诉庭是于去年6月8日将高庭原本判无期徒刑的9名被告,改为死刑。

9人被控向国家元首宣战而抵触刑事法典第121条文,在此条文下,罪成可被判死刑或终身监禁,及可被罚款。

控方以总检察署上诉及审讯组主任阿旺高级联邦律师为首。

判死刑的9被告

阿迪胡欣(46岁)

巴萨马努(42岁)

依斯迈雅欣(77岁)

维吉利奥尼马(53岁)

沙立阿克马(64岁)

阿瓦兹尔(61岁)

达尼拉哈(64岁)

祖汉拉昔(70岁)

阿米尔巴哈(54岁)

记者通过荧幕直播听审

联邦法院周一聆审“武装分子入侵沙巴拿笃案件”上诉案,法院五司在第一间法院法庭聆审上诉,庭里只有五司、控辩方代表律师、被告、狱警和庭警。

联邦法院特安排采访记者到另一间法院法庭,全程通过荧幕直播形式聆听此案上诉过程,法庭公众席都由囚犯和狱卒坐满。由于这是涉及武装分子入侵案件,各执法单位严阵以待,以策安全。

司法宫外都有警员驻守,严查出入者避免滋事闹事。

早前在莎阿南高庭审讯的金正男被杀案件,也采用这种直播方式审讯。

法庭内设置2个直播大荧幕,清楚看到庭里审讯情况。

在上诉庭承审此案件的上诉庭法官拿督纳华威也全程坐在法庭里,与媒体一起聆听控辩方的上诉陈词。

新闻背景:入侵案3大马人判监15年

武装分子入侵沙巴拿笃案总共有30名被告,27名菲律宾人及3名我国公民,被告年龄介于21岁至77岁,唯一女性被告诺海达(菲律宾籍)被判坐牢10年,罪名是藏匿一名恐怖组织成员,她并没有上诉。

另一名菲律宾籍被告哈迪尔因患病在案件审讯期间,于去年4月23日去世。

控方指所有被告于2013年2月12日至4月10日,持械入侵拿笃甘榜丹道。

上诉庭去年6月6日审理沙巴拿笃入侵案件,16名被控作为恐怖组织成员,触犯刑事法典130KA条文的菲律宾籍被告,在撤回上诉后,必须各自入狱13至18年不等。

无期徒刑改判死刑

撤回上诉的被告包括马来西亚公民峇波罗、阿里阿末及阿都哈迪马旺,他们被控促进恐怖主义活动或支持恐怖组织,及作为恐怖组织成员,他们各被判坐牢15年。

在16名撤回上诉的被告中,9人继续针对在向国家元首宣战罪名下的无期徒刑刑罚上诉。

上诉庭去年6月8日聆审控辩双方的陈情后,允许控方提出的上诉,修改高庭判9名原本无期徒刑的被告,改为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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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拉越与大马无法承受石油天然气争端升级

(吉隆坡27日讯)长期以来,砂拉越自认是全国石油产量最大的邦州,惟在国家石油财富分配方面,砂拉越却被亏待了。

联邦政府的数据显示,砂拉越占全国石油总储量的60.87%,砂天然气出口量也占国家天然气出口量约90%。

然而,砂拉越获得的石油税仅占全国石油总收入的5%。去年的石油税为28亿令吉。

业内人士和专家担心,让砂拉越石油公司(Petros)成为当地唯一天然气汇总商可能会带来反效果。

除了监管分销、出口分配和定价,汇总商也负责保养和发展天然气分销基础设施,而这项任务目前由国家石油公司负责。

虽然尚未披露官方数据,但无可否认的是,国油过去几十年在砂拉越油气基础设施和整个行业的发展上花费了数十亿令吉。

许多人担心,如果砂拉越石油公司不能取代国油成为砂拉越油气行业的长期投资者,那么砂油气行业将面对严重的负面影响。

根据“自由今日大马”报道,一名不愿具名的分析员说,不论国油应该花费多少资本支出,都必须由砂拉越石油公司承担。

除非砂拉越石油公司有能力花费相同或更多的资金,否则砂拉越的油气行业将成为最终的输家。

若要公平了解国油在砂拉越的资本支出有多少,只需看看国油的整体投资情况即可。

仅在2023年,国油在马来西亚,包括砂拉越的油气行业投资总额就达到260亿令吉。

砂拉越石油公司并非唯一的输家,研究机构一致认为,如果将控制权移交给砂拉越石油公司,国油也将蒙受损失。

分析员认为,如果国油将控制权让给砂拉越石油公司,那么国油的底线可能会受到冲击,尤其是仅从砂拉越天然气生产中获得200亿令吉年利润。

这将减少国油未来的资本支出,尤其是在天然气领域和全国的上游业务。

消息人士表示,鉴于砂拉越希望国油摆脱下游业务,他担心砂拉越石油公司可能没有能力填补资金缺口。

“他们希望国油只开展上游业务。”

在油气行业,上游业务(也称为勘探和生产)通常成本最高,尤其在南中国海,部分原因是天气情况、海水深度以及中国对几个岛屿的争议声索所造成的日益紧张局势。

分析员说:“如果砂拉越和国油不能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将在很大程度上输给印尼,因为没有人投入足够的资金,或者他们投入的方式不正确;这是最可悲的部分,马来西亚人不希望看到这种情况发生。”

国油首任主席东姑拉沙里直言不讳评价砂拉越的诉求。

拉沙里受访时说:“砂拉越石油公司?你可以有10个这样观点相同的机构,但它不会像国油那样。”

他指出,国油“代表马来西亚人”拥有石油,这一点在1974年石油发展法令中清楚阐明,该法令将石油和天然气行业国有化,由联邦政府控制的一家公司管理。

拉沙里说,这是为了确保马来西亚在与 “七姐妹 ”(又称国际大石油公司)打交道时,得到更公平的待遇。

他表示,只有像国油这样得到整个联邦政府支持的国家石油公司,才能避免受到全球公司的强势控制。

他说,虽然国油甚至他本人都可以走进蚬壳(Shell)或埃克森(Exxon)的办公室并获得认可,甚至 “平等对话”,惟砂拉越石油公司却无法做到这一点。

他认为,委任砂拉越石油公司取代国油只会削弱砂拉越与大型石油公司谈判的实力。

砂拉越政府之所以要让砂拉越石油公司成为当地唯一的天然气汇总商,是因为它声称这符合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中关于恢复砂拉越天然资源自治权。

这将为砂拉越境内开采的石油和天然气提供更高的补偿。

砂拉越希望将其天然气分配份额从目前的5%提高至30%,以满足2030年砂拉越天然气路线图的国内需求,该路线图是一项利用天然气推动永续发展的10年计划。

然而,拉沙里说,这种观点忽略了砂拉越作为马来西亚联邦一部分所获得的利益。

值得注意的是,联邦政府为砂拉越提供国防等多项服务,而砂一直要求联邦政府在南中国海日益紧张的局势下保护其油气资源。

他指出,联邦政府过去多年提高砂拉越的发展资助,以补偿过去的不满。

根据第12大马计划,砂拉越在2025年获得48亿令吉拨款。在明年财政预算案中,砂拉越将再获得59亿令吉拨款。(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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