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兽医局:料明年执行
虐待动物或罚10万监3年

(布城28日讯)兽医局总监拿督卡马鲁丁指出,2015年动物福利法令预计将于明年执行,它将对虐待动物者,施以更严厉的刑罚。

国会在去年杪通过动物福利法案,虐待是指任何涉嫌殴打、致残、下毒、禁锢或限制动物自由行走,或者遗弃动物的行为。违反动物福利法令者,将面对2万至10万令吉罚款,或监禁不超过3年。



在有关法令第30条文下,任何人涉嫌射杀动物,罪成者将面对2万至10万令吉罚款,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一旦法令开始执行,兽医局将成立一个以总监为首的动物福利委员会。

他说,为了协助委员会投入运作,动物福利官员将肩负教育和提高民众觉醒的职务,以便让有关法令顺利执行。

卡马鲁丁今日出席兽医局开斋节茶会时说,官员也会教育民众针对举报虐待动物者所需提供的资料。

去年接334宗虐待动物投报



卡马鲁丁披露,兽医局去年共接获334宗虐待动物的投报,2014年266宗、2013年255宗、2012年280宗、2011年168宗、2010年134宗,以及2009年288宗。

他也说,兽医局定于9月27日在吉隆坡兽医院举办“动物福利日”,时间是上午9时至下午5时,活动内容包括猫咪比赛和宠物治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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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赵明福家属与枉死者家属 吁立法禁止执法员施虐

(吉隆坡9日讯)赵明福家属和拘留期间死亡的受害者家属今日齐呼吁政府立法,禁止执法人员实施身体虐待,从而遏止拘留期间的酷刑和死亡问题。

受害者卡马鲁尼占、赛莫哈末及赵明福的家属指出,由于在拘留期间死亡的案件已成为长期存在的问题,因此需要法律加以遏制。

他们今日在记者会上发表联合声明,并发布他们建议的反酷刑法案时说,如果执法人员因实施酷刑、性虐待、强奸、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被判有罪,将面临30至40年的最高监禁刑罚。

“此外,目睹其他执法人员酷刑行为的执法人员必须向警方、独立警察行为不检委员会(IPCC)或人权委员会报告,否则将构成犯罪。”

他们指出,虽然现有法律可以适用于拘留期间死亡案件,但这些法律很少用于提控,更难以对实施酷刑的执法人员定罪。

他们因而宣布,成立一个扣留期间受虐者后援组织,以倡导相关改革。

扣留期间受虐者后援组织计划发起全国巡回宣传活动,以提高公众对有关法案的认识并争取支持。

赵明福生前是时任行动党雪州行政议员欧阳捍华的政治秘书,他于2009年7月16日,被发现卧尸在莎阿南商业广场5楼阳台,此前在同大厦14楼反贪会办公室录口供。

卡马鲁尼占和赛莫哈末则是在拘留期间死亡的被拘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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