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农业部立法管制稻种

(吉隆坡29日讯)农业及农基工业部将特别立法管制国内稻种的品质和使用,从而加强这方面的执法。

目前政府是根据1994年稻米及白米管制法令来监督国内的这些行业,包括执照事宜。



《每日新闻》报道,特别立法管制稻种,是为了巩固及简化稻种的执法机制。

该报章引述农业及农基工业部的回函指出,该部门严正看待未经农业部批准的稻种买卖及使用,此举将对国内稻米生产带来长远的影响。

不设定稻种产量固打

“我们推行的合法稻种计划(BPS),符合政府鼓励全体农民使用国内合法的高品质稻种政策。

“我们定时监督及确保政府制定的政策,足以应付国内的稻米需求及达到自供自足目标(稻米及白米生产)。”



农业及农基工业部是回应《每日新闻》有关一些人士意图诱骗农民,出售据说不含毒,品质和MR220CL2或“Clearfield”(CL)同等的不合法稻种的系列报道。

报道指出,农业及农基工业部不考虑设定稻种生产量固打,因为目前每年的生产量依然维持在8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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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农业部检讨3农渔法案

(吉隆坡4日讯)农业及粮食安全部正检讨1973年农民组织管理局法令、1973年农民组织法令和1971年渔民协会法令的修订案。

部长拿督斯里莫哈末沙布说,这些政策和法律的审查工作至关重要,旨在确保包括协会和组织在内的机构治理与国家粮食安全议程保持相关性。

他指出,拟议修订的农民组织管理局法令、农民组织法令,以及相关附属法规,旨在加强官员的执法和监督职能,并更全面地保障农民组织成员的权利和利益。

“此外,还将通过在各层面扩大参与来赋能农民组织,以更好地代表组织成员的组成。”

他今日在国会下议院回应纳闽国会议员拿督斯里苏海里阿都拉曼的提问时表示,拟议修订的渔民协会法令和1972年渔民协会条例,包括加强官员的执法和监督职能,以及扩大和增加内陆渔民加入渔民协会的会员资格。

修订案还包括强制要求在每个渔民协会中设立渔民小组,以全面保障渔民协会成员的权利和利益,并改进渔民协会董事会的选举流程,使其更加高效。

另外,莫哈末沙布回应巫统巴耶勿刹国会议员莫哈末沙哈,有关是否会增加目前设为2万令吉的青年农企业家资助金(GAM)的问题时说,该部计划将援助金提高至3万令吉,旨在鼓励年轻人,特别是技职教育与培训(TVET)毕业生,以及有意在该领域创业的人士。

他说,该部非常认真地审视这一问题,因为我国需要帮助这些青年农企业家。如果可能的话,帮助他们建立成功的企业。

“如果他们的资本仍然不足,我们将增加援助金,并与农业银行(Agrobank)讨论,帮助他们扩展活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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