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刘氏总会强烈反对回刑法

马来西亚刘氏总会全体成员在总会长拿督刘国泉(前排左七)带领下,强烈表达反对回教刑事法,捍卫宪法的立场。前排左六为马刘妇女组主任刘琼清;前排右二起为总财政刘世嵩、总秘书刘博文、副总会长刘建万、副总会长拿督斯里刘久健。

(诗巫21日讯)马来西亚刘氏总会在理事会议上通过议决案,强烈反对在我国执行回刑法,并且捍卫宪法以保障各族人民应有的权益。

该总会日前在诗巫举行的理事会议上通过两点强烈反对回刑法,即回刑法影响司法独立、人权、文明,以及侵犯非回教徒权益。



该总会长拿督刘国泉在理事会议后指出,我国是多元种族、文化和宗教所组成,不能执行回刑法,因为在讲究人权的国家里,大家应该彼此互相尊重,和谐共处。

他指出,执行回刑法只会引导社会走向极端,并造成分裂及社会发展倒退,对经济发展来说也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刘国泉纠正部分人士常说的:“不偷、不抢、不做坏事则不会有事。”因为若是“你或者家人被偷、被抢、被人陷害”的时候,到时候痛苦的会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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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修正遭宣判无效16条文 丹等绿灯全面落实回刑法

(哥打峇鲁12日讯)吉兰丹州政府将重新修正今年2月遭联邦法院宣判无效的16项2019年吉兰丹回教刑事法下的条文。

吉兰丹州务大臣拿督纳苏鲁丁指出,州政府严正看待此事,尤其是在应对当前的挑战。

“这反映我们并未‘关上车子引擎’,只是等待绿灯亮起再启行,准备全面落实吉兰丹回教刑事法。”

他今日主持2024年回教刑事法日开幕仪式时,这么说。

此外,他提到,每年举行这项庆典旨在彰显州政府的努力、决心和高度承诺,以弘扬相关法律,同时提升丹州的回教教义。

技术委员会于上月成立

丹州回教发展、宣传、信息与社区关系委员会主席莫哈末阿斯里说,技术委员会已于上月成立,以负责草拟已遭宣判无效的16项条文修正案。

“该特别委员会由15名法律专家组成,预计将在年底前完成草案,并于明年提交州议会审议。”

联邦法院于2月9日以8对1多数票裁定,2019年吉兰丹回教刑事法(I)下的 16项条文是无效的。

这些条文包括肛交、与非人类发生性关系、奸尸、偷斤减量、易装、卖淫等。

来自吉兰丹的聂依琳及其女儿东姑雅丝敏是根据联邦宪法第4(4)条款,向联邦法院入禀申请,以挑战吉兰丹法律下的其中18项回教刑事法条文是否违宪,并把吉兰丹政府列为唯一的答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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