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制药专家身怀巨款
16万现金买“软面”运返朝鲜

首被告茜蒂艾莎(左)押往法庭面审。右为 次被告段氏香身穿防弹衣出庭面审。

(莎阿南13日讯)在朝鲜领导人金正恩的同父异母兄长金正男遇刺案遇刺案中,早前已获遣返朝鲜的朝鲜籍制药专家李钟哲身上竟然持有3万8000美元(约16万588令吉)现款,目的是为了购买“软面”(mee lembut)运返朝鲜。

金正男案今日迈入第17天续审,第9证人的雪邦警区刑事调查组查案官旺阿兹鲁助理警监在供证时说,已获释的李钟哲身上持有的3万8000美元款项是由4名朝鲜人提供,为了是要在大马购买“软面”运回朝鲜。 旺阿兹鲁较后翻查调查报告后补称,其中一名朝鲜人名字是金俊晖(Kim Chun Hui)(译音),而他不记得其余3人名字。



没说明款项来源

首被告茜蒂艾莎代表律师魏顺成盘问时称,虽然在李钟哲申请的签证文件注明,对方是在一间公司担任信息技术单位的经理,月入5500令吉,老板是张亚九(译音),但实际上李钟哲是没工作,证人旺阿兹鲁对此表示认同。

询及为何无业的李钟哲却持有3万8000美元款项时,旺阿兹鲁称,李钟哲只说是其存款,而调查显示并没资料证明该款项的来源。

旺阿兹鲁称:“警方没有追查存款来源,包括他女儿在本地一间大学学院求学费用是由谁来支付。”

而旺阿兹鲁也声称,警方接受李钟哲指该笔款项是存款的说法。他指称,李钟哲被扣捕时,口头上指称这是存款;之后对方录供时,却指该存款是他人给的。



他称,李钟哲居住的公寓月租1700令吉,是于2015年5月开始租下该公寓单位。

朝使馆曾申请驱逐李钟哲
警官表示不知情

旺阿兹鲁在庭上供证称,他只知道总检察署检控组主任拿督诺峇里发出指令驱逐李钟哲逐出大马,不知道朝鲜大使馆曾申请要驱逐李钟哲。

他也提到李钟哲所使用的标致车款轿车,是由朝鲜驻马大使馆所注册和购买,从2015年10月使用至对方被扣捕,而且只有李钟哲使用这辆车子。

茜蒂律师:詹姆士非吴钟吉

此外,律师魏顺成在庭上提呈李智有(洋名詹姆士)出入境记录,和首被告茜蒂艾莎手机内储有的两张“詹姆士”照片,试图主张李智有才是真正的“詹姆士”,并非吴钟吉。

他指称,虽然证人供证指警方只有吴钟吉出入境大马的记录,无李智有的记录,但据移民局记录显示,李智有曾在今年1月17日,从吉隆坡飞往柬埔寨金边,并于21日再度入境大马。

证人旺阿兹鲁同意律师的说法,并指警方未调查李智有的出入境记录。

另外,魏顺成也再次要求要获得警方鉴证组,针对李钟哲的4部手机、2部平板电脑、2部手提电脑和1台电脑的数据分析报告。

主控官依斯干达副检察司则回称,由于李钟哲不是被告,因此控方手上并没有关报告。

法官拿督阿兹米阿里芬谕准查案官旺阿兹鲁于下午前往蕉赖鉴证组取得相关报告,并把案件展延至明日续审。

反应

 

要闻

警吁金正男家属 认领54万遗款

(雪邦4 日讯)5年前在我国遇害的朝鲜最高领导人金正恩的胞兄金正男,遗下54万令吉待领。

警方促其直系家属,包括金正恩,尽快联系警方,以领取有关现款。雪邦警区主任万卡马鲁助理总监发文告,证实此事。

他指出,警方不接受声称代表金正男家属的代理或“中间人”,代为处理及领取该笔款项,只能是死者父母、妻子、儿女或兄弟姐妹等直系家属。

他希望死者的亲属见报后,致电查案官莫哈末安努亚016-435 8222,以便在即日起的6个月内认领死者的物品。

2017年2月13日,以假名“金哲”入境我国的金正男,在吉隆坡第二国际机场准备乘搭飞机前往澳门时,遭两名女子朝他脸上喷射毒液,他数分钟后昏到在机场诊所,送院途中去世。

警方过后逮捕印尼女子茜蒂艾莎及越南女子段氏香调查此案,随后将两人控上庭,惟经过法庭审讯后,她们分别于2019年3月11日及5月3日获释。

视频推荐: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