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前总审计司安比林
愿做1MDB丑闻证人

(莎阿南11日讯)前总审计司丹斯里安比林表示,他愿意成为重新调查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丑闻的证人。

安比林也是行政、采购和财政特别调查委员会主席,他说,他会在调查案件给予当局全面的合作。



“我们已有了总检察署的报告,可以用来扩展对1MDB的调查。”

他说,若政府把案件带上法庭,他愿意配合出庭供证。

他昨晚出席雪州庆祝回历元旦庆典仪式后,对记者这么说。

安比林今年也被遴选为雪州今年度回历元旦代表人物。

国会在上个月通过动议,指示总审计司及国会公共账目委员会重新调查1MDB及相关公司涉嫌滥权的丑闻。



这项动议由财政部长林冠英提呈,所有调查的结果及相关资料都能向大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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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庭:经安比林判断和同意 纳吉未指示修改1MDB报告

(吉隆坡3日讯)高庭指出,没有证据显示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已明确指示修改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最终审计报告,以让他免除任何的民事或刑事责任。

法官莫哈末再尼指出,纳吉只是担心审计报告将被政治化,以及修改报告一事是经过前总审计司丹斯里安比林的判断和同意,并依据第一被告(1MDB前总执行长阿鲁甘达)所提供的文件。

他在判词中说:“若1MDB管理层在初版的审计报告发布前给予更多合作,就没必要如此行事。没证据显示安比林被迫出席会议或更改审计报告。

“至于被指索取的报酬,我同意修改报告和疑似的报酬并不存在因果关系。”

他说,控方并未确立,被移除或修改的项目将如何致使纳吉承担民事或刑事责任。他认为从初版的报告中所删除的项目,不会致使纳吉承担任何民事或刑事责任。

“安比林所阐明的修改有一定的道理,公共账目委员会也知道修改一事,并公开讨论。”

控方无法证明报酬存在

莫哈末再尼说,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23(2)条文下的推断并不适用,因为控方无法证明报酬的存在。

他指甚至是安比林也确认未接到纳吉的明确指示,以修改或移除审计报告的任何内容:“没证据表明,安比林是被迫出席会议或更改审计报告。”

他指纳吉有权收到一份审计报告的副本,因为他是时任财政部长和1MDB的利益相关者。安比林和其中一名控方证人也承认,这是一贯的做法。

纳吉对财务报表不知情

谈到1MDB的两份财务报表,莫哈末再尼指在安比林提醒纳吉前,纳吉似乎对此不知情。

“负责审计1MDB的安比林可依据联邦宪法第105条款下的任期保障,独立履行职责,因此安比林在1957年审计法令下被赋予大权。

“鉴于此,安比林可独立及无畏无惧地履行职责。所以,若说让总审计司受到威慑、胁迫或被逼做出任何与其信念或职责相悖的决定,这方面的原因是少之又少。”

没证据表明阿鲁甘达是同谋

莫哈末再尼说,阿鲁甘达未试图掩盖围绕1MDB的诡计。

“他是被要求加入拯救该公司,并放弃在海外看似前途无量的事业。他因1MDB事务而受到公开诽谤,这也许是不公平的,因为许多问题都是在他任期前发生。

“在这次审讯中,没证据表明他(阿鲁甘达) 是同谋或须对影响1MDB的问题负责。”

他认为阿鲁甘达已将真相全盘托出,因为后者已合法接受盘问,以及谕令向他发出一封盖有法庭印章的保证函,阐明他根据反贪会法令第63(3)条文接受盘问时,已将真相全盘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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