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副检察司凯文遇害案
证人给假口供监4年

(吉隆坡24日讯)在副检察司拿督凯文莫莱斯遇害案被控给假口供的控方证人尤格丝瓦丽罪名成立,入狱4年。

推事纳米拉裁决,由于辩方无法提出合理疑点,因此判处上述案件第37名证人,即38岁的尤格丝瓦丽入狱4年,并谕令被告今天起服刑,同时缴付1500令吉堂费。



暂缓服刑拟上诉

不过,法庭批准这名任职裁缝的单亲妈妈的代表律师嘉也鲁比尼申请,允许她暂缓服刑以进行上诉,并将保释金从5000令吉提高至1万3000令吉。法庭也谕令被告在11月30日前入禀上诉。

法庭在聆听6名控方证人和3名辩方证人的供证后,作出上述裁决。

尤格丝瓦丽被控在上述审讯中,以证人身分向法官拿督阿兹曼供证时,在明知是虚假的情况下,提供附录B中的证词。

她被控于去年9月27日上午11时,在大使路法庭大厦犯下上述罪行,根据刑事法典第193条文,一旦罪成,最高刑罚为7年监禁和罚款。



附录B内有尤格丝瓦丽针对她的三菱Triton四驱车所提出的供词,这辆车被指用于撞向凯文莫莱斯所驾驶的轿车。

她早前供证说,2015年8月2日至9月11日每个晚上,上述汽车都由她看管。

上述供词和吉打居林警区调查警官瓦苏的供词有出入,瓦苏在2015年9月27日供证时说,在上述期间,该辆汽车由名为西温的男子看管。

较早前,嘉也鲁比尼代为求情时说,其当事人有1名8岁女儿需要照顾,而且这是初犯,因此要求法庭轻判。

主控官莫哈末依扎副检察司要求法庭基于公众利益,判处被告监禁。

“被告在这宗受到高度关注的谋杀案中给假口供,导致控方难以在案中采用口供。这也是企图保护谋杀案被告的行为。”

他说,这是严重罪行,法庭应该判处相应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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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证人因病告假 林冠英海隧案延明年2月审

(吉隆坡15日讯)槟州前首长林冠英槟城海底隧道计划案关键证人拿督扎鲁因病告假,案件展延至明年2月27日续审。

在今早开庭后,主控官马哈迪副检察司告诉法庭,原定于今日继续供证的第23名控方证人,因发烧而无法出庭。

马哈迪也提出,此前已择定的11月25和26日的审讯日期已被腾空,因此要求法庭择定新的审讯日期。

他指出,根据此前的讨论,各造已同意了明年的多个审讯日。

根据他念出的日期,分别是明年2月27至28日;4月14、15及25日;5月14、16、27及28日;6月24及25日;7月10、11、22及23日;8月19、20、27及28日;9月23至24日;10月14、15、29及30日;11月12至13日。

阿祖拉批准展延审讯至明年2月27日,并增设上述供27天的审讯日期。

在槟城海底隧道计划案中,中标的Consortium Zenith BUCG私人有限公司(CZBUCG)是由BUCG(北京城建集团)和数家公司组成的财团,而扎鲁当时以BUCG代表的身分,出席了与槟州政府就槟城海底隧道计划召开数场会议。

这已经不是扎鲁首次告病假,他在2022年两度因身体不适而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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