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加速批准开发森林保护区
官员受贿监9月罚15万

(关丹20日讯)一名森林局官员因接受贿赂而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被罚款15万令吉。

33岁的再纳阿比丁在地庭法官哈比巴面前俯首认罪。被告共面对5项控状,每项控状都附有交替控状,被告是在交替控状下认罪。 



控状指他分别于去年7月1日、今年1月24日和6月21日,在武吉乌美路一家银行,接受P&K贸易公司经理总金额34万令吉的支票,作为加速批准在彭亨的而连突特凯森林保护区和特甘林保护区的伐木许可证的酬劳。

被告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 在执行任何程序或商业交易时,公务员不能接受贵重物品和礼物。作为公务员,在任何程序或商业交易中,同意或尝试从认识的人手中接受任何贵重物品,并知道价值不符,将面对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再纳阿比丁代表律师向法官求情,指被告作为家庭经济支柱,即将失去工作,而妻子也在失业当中,还需要养育3名孩子。

他补充说,被告在接受调查期间,也给予反贪污委员会(MACC)充分合作。

反贪会的阿敏法克里副检察司则指被告身为公务员却运用职权收受贿赂,理应受到重罚。



要求充公 609万资产

他补充,根据当局调查被搜索的资料显示,被告通过别人名下户头拥有高达609万令吉的钜款与资产,因此希望法庭充公这些资产。

副检察官莫法里莫占里说,判决必须展现重大的威慑力,而且,被告的罪行也导致环境和社区的损失。

法官哈比巴最后宣判被告面对3项指控,每项判处3个月监禁及5万令吉罚款。

她也表示,反贪委会可通过另一项程序申请充公被告高达609万令吉资产,这项申请可稍后处理。

另外,日前与被告一同被逮捕及延长扣留的3男1女嫌犯,于今日获得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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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

中国银行前董事长 刘连舸受贿罪成判死缓

(北京29日讯)中国银行前董事长刘连舸因为受贿、违法发放贷款罪,被中国法院判处死缓、没收全部个人财产。

中国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刘连舸受贿1.21亿人民币(约7400万令吉),违规发放贷款33.2亿人民币(约20.37亿令吉),造成本金损失1.907亿人民币,因此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并终身剥夺政治权利,以及处以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也对刘连舸受贿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根据中国央视新闻报道,经审理查明,2010年至2023年期间,刘连舸利用担任中国进出口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中国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融资、项目合作、人事安排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务共计折合1.21亿余人民币。

另外,2017年底至2020年初,刘连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银行任职期间,明知相关企业不符合发放贷款条件,违反法律规定,推动向相关企业发放贷款总计逾33.2亿让人民币,造成本金损失逾1.9亿人民币。

法院指出,刘连舸的犯罪行为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但由于他如实供述罪行、涉案赃物大部分已经追缴,死刑可以不立即执行。

资料显示,刘连舸生于1961年5月,吉林人,长期在金融系统供职,2023年3月被官方通报落马,同年10月被开除中共党籍。

爱好女色

在刘连舸落马之后,中国媒体曾爆出他爱好女色,无论在进出口银行还是中国银行工作期间,他都经常晚上叫女性下属去办公室“谈心”。

还有报道称,“他在中国工作时经历了第四次结婚,新妇据说是其直系亲属的前女友,曾托他安排工作”。

刘连舸是2022年中共二十大后,首个落马的中管金融企业“一把手”。有评论认为,中国官方近年明显加速对落马的金融领域领导干部的查处,释放出加大对国企、金融领域反腐败力度的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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