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医生:送抵诊所时神情痛苦
金正男血压飙升缺氧昏迷

魏顺成(中)向媒体简述审讯进展。

(莎阿南3日讯)“金正男遇刺案”今日续审,吉隆坡第二国际机场诊所医生聂莫哈末阿兹鲁告诉法庭,他当日见到金正男时,对方显露一副很痛苦的表情。

他说,金正男当时眼睛紧闭,双手抓着头部、满脸通红,还汗流不止。当他询问对方发生什么事时,对方也无力回答。



聂莫哈末阿兹鲁是控方第四名证人,他在高庭供证时指出,当时他有替金正男量血压,发现其血压飙升至220/109,处于偏高,若不及时治疗,生命可能受到威胁。

他说,金正男接下来出现痉挛,甚至陷入昏迷,体内氧气指数跌至40%,在为他戴上氧气罩后,氧气饱和度才稍微回升;而当时死者血压则下跌至70/40,也是处于危险状态。

他说,他过后有尝试为金正男进行急救,包括注射各一剂肾上腺素和阿托品,以增加心跳和使肌肉能正常收缩。

口腔出现异物

他说,在注射过后,他尝试帮金正男插喉,却发现死者口腔内出现血液、大量口水和一些呕吐物,因此,他利用吸管仪器清理有关异物,才能观察支气管情况,并进行治疗。



“经过抢救后,他的氧气饱和度也回升到93至94%的正常水平,而血压指数则为108/70,脉搏则90/100。”

聂莫哈末阿兹说,金正男之后处于稳定状态,并可被送往医院的深切治疗部接受进一步治疗。

他说,不久后,救护车将金正男送往布城医院,过后救护车的同事通知他指金正男已经被送到医院,且可以侦测到脉搏,但其脉搏非常微弱。

律师:化学专家证明2女被告
没接触VX神经毒剂

本案被告茜蒂艾莎的代表律师魏顺成在法庭外对记者说,根据化学专家的供词,本案2名女被告在事发被捕时的胆碱酯酶(cholinesterase)属于正常指数,显示两者并没接触到VX神经毒剂。化学专家诺拉希金是本案其中一名控方证人。

魏顺成说,金正男遇害后的胆碱酯酶指数非常低,只有344点,反之被告西蒂和段氏香则是6000点或以上。

诺拉希金在庭内供证时指出,一般正常人的胆碱酯酶水平,是介于5320至1万2290点之间。

魏顺成认为,如果其当事人有接触到VX,为什么她的胆碱酯酶还会正常,这显然不符合逻辑。

他认同诺拉西金的证词对辩方有利,不过,他对本身首次得悉这份报告,感到惊讶。

“我觉得无论证据对我们有利还是相反,控方都应该让辩方知情。

“目前无法证实金正男是否为VX所害,一切需等待化验专家供证后,方能知晓。”

不易被溶解和销毁
VX神经毒剂用水难洗掉

吉隆坡中央医院病理学家诺拉希京指VX神经毒剂稳定性高,不易被溶解和销毁,若手指沾到,很难用水洗掉。

主控官旺沙哈鲁丁副检察司在盘问诺拉希京时,引述一篇报道,询问她是否同意有关言论,即就算只有0.1毫升VX神经毒剂,也足以致命。

对此,诺拉希京认为,毒剂的剂量和浓度及接触毒剂方式可影响结果。

旺沙哈鲁丁追问,为何两名被告的胆碱酯酶指数正常,即西蒂艾莎为每公升6781个单位,段氏项则为每公升7163个单位。

诺拉希京回应说,若用毒者事先服用解药或戴上手套,或事后以肥皂洗手,那么影响就不会太大。

但她坦承,本身并没有对神经毒剂有深入的认知,只有基本的常识。

魏顺成:推断死因
法医不能武断结论

“好像车祸一样,你(莫哈末沙)可以说死者死于大量出血,但你无权直接说他死于车祸。”

西蒂艾莎代表律师魏顺成说,莫哈末沙身为法医学专家,应履行推断死者真正死因的责任,而不应越权,武断作出死者死于VX神经毒剂的结论,因为作出结论是法庭的工作。

“莫哈末沙应按实情来供证,而非按照案件解剖报告及化学和毒物专家的发表,来作出本身的结论。”

他今日在审讯结束后,向记者这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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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警吁金正男家属 认领54万遗款

(雪邦4 日讯)5年前在我国遇害的朝鲜最高领导人金正恩的胞兄金正男,遗下54万令吉待领。

警方促其直系家属,包括金正恩,尽快联系警方,以领取有关现款。雪邦警区主任万卡马鲁助理总监发文告,证实此事。

他指出,警方不接受声称代表金正男家属的代理或“中间人”,代为处理及领取该笔款项,只能是死者父母、妻子、儿女或兄弟姐妹等直系家属。

他希望死者的亲属见报后,致电查案官莫哈末安努亚016-435 8222,以便在即日起的6个月内认领死者的物品。

2017年2月13日,以假名“金哲”入境我国的金正男,在吉隆坡第二国际机场准备乘搭飞机前往澳门时,遭两名女子朝他脸上喷射毒液,他数分钟后昏到在机场诊所,送院途中去世。

警方过后逮捕印尼女子茜蒂艾莎及越南女子段氏香调查此案,随后将两人控上庭,惟经过法庭审讯后,她们分别于2019年3月11日及5月3日获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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