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单位地税将取代地税

(吉隆坡23日讯)1985年分层地契(修正)法案今呈下议院一读,一旦通过,将向分层建筑实行以单位地税(cukai petak)取代地税(cukai tanah);任何单位业主没根据表格11中所指定的日期内缴付单位地税,州政府执法单位可充公有关单位。



“单位持有人在3个月后可向法庭提出上诉,以取回被充公的单位,但上诉期间,单位不可易主。”

地主可被监禁

法案阐明,州执法单位可向没缴付单位地税的业主收取罚款,罚款数额是地税的6倍,一旦业主在执法后的一个月,没有缴付有关罚款和地税,执法单位可取消业主的上诉。

天然资源与环境部长拿督斯里旺朱乃迪今日在国会下议院提呈法案时说,另外,地主若没在建筑工程完成后,向当局申请分层地契,将面对罚款或监禁。罚款数额介于1万至10万令吉,以及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此前,没申请分层地契的地主只面对罚款,没有监禁,一旦修正后,将严厉执法,确保地主申请分层地契。



法案阐明,第81条文修正后,州政府执法单位可将一些单位列为“特别单位”(Petak Khas),届时有关执法单位可自行制定税务数额、缴付的方式等。

法案阐明,州执法单位首次可在落实这法案后的10年检讨单位地税,但必须与1965年国家土地法典第101条文一同检讨;随后,有关单位不能少于10年,检讨有关单位地税。

州执法单位也在检讨后,必须马上修改地税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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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因马哈迪失白礁岛? 阿莎丽娜:只有总检察长可提控

(吉隆坡12日讯)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说,对于大马失去白礁岛主权课题,只有总检察长才有权提控前首相敦马哈迪医生。

阿莎丽娜今日在国会参与白礁、中岩礁和南礁主权课题皇家调查委员会报告辩论阶段时,针对数名国会议员询及提控马哈迪的合适性一事,这么回应。

“是否提控(马哈迪)是总检察长的事,不是政府的事。根据宪法,我们都知道总检察长是独立个体,若警方接获投报,警方将进行调查,然后交由总检察长作决定。

“截至今天,如果没接获投报,我们如何在议会上指示警方调查或指示总检察长提控?这是行不通的。”

此前,巴西古当国会议员哈山卡林反对皇委会建议提控马哈迪,理由是这位前首相对国家作出了重大贡献。

根据于本月5日发布的相关皇委会报告,该会称若非马哈迪撤回司法审核申请,大马可能有机会推翻国际法院将白礁岛主权判归新加坡的裁决。

该报告建议政府依据刑事法典第415(b)条文,调查马哈迪是否涉嫌“诈骗及不诚实地引诱他人交付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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