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厨房煮食疑发生“闪燃”
92岁老妇惨被烧死

92岁老妇疑被烧死,仵作将她的遗体搬上黑车。

(新加坡25日讯)在厨房煮食时疑发生闪燃现象,92岁的老妇活活被烧死,身上衣物几乎被烧毁,多处皮肤被熏黑,她生前疼爱的小狗也当场陪葬。

这起骇人的意外发生在昨天傍晚时分,地点在循环路第87座组屋9楼一间三房式单位。



死者是欧阳阿凤(92岁),有的邻居叫她欧阳凤,有的数十年交情的老街坊则叫她“广东婆”,因她平常都以广东话跟人交谈。

死者育有四个儿子,但孩子们都有各自家庭,她生前与一名孙女住在事发单位。

毗邻的邻居珊德拉(31岁)昨晚约7时听到死者孙女的尖叫声后,第一个冲过去案发现场了解情况,却让她看到眼前毕生难忘的一幕。

她说,死者的孙女接连尖叫两次,她赶紧过去看究竟,发现阿嫲已经躺在厨房地板不动了。

孙女吓傻求助邻居



“阿嫲的衣服几乎被烧光,身上被烧得一片通红,有些部位甚至被熏黑。”

她表示,死者的孙女被吓傻,她于是冲出门向其他邻居求助,最后有一名邻居帮忙拨电给警方和民防

询及之前是否有听到爆炸声或看到冒出浓烟,珊德拉说,昨天她一整天在家看顾年幼儿子,没察觉阿嫲家有什么异样,但她依稀记得,昨午2时多曾闻到一股焦肉的气味和塑料被烧的臭味,但他以为邻居将食物煮焦了。

民防发言人受询时表示,单位的厨房有燃烧痕迹,起火原因还在调查中。

警方发言人则受询证实此案,并指一名90多岁的妇女宣告身亡,案件被列为非自然死亡处理,调查还在进行中。

小狗陪主人上路

煤气炉、墙壁和洗衣机被熏黑,但火势却没有蔓延到厨房外,现场怀疑出现“闪燃”现象。

据了解,事发单位除了阿嫲被烧死之外,一只陪伴老人家多年的小狗也被烧死,陪伴主人一同步上黄泉路。(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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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致死双亲与外甥女 被告控谋杀禁保释

(麻坡20日讯)“麻坡一家三口烧死案”涉案的死者夫妇的儿子今日面控谋杀和严重致伤外甥女罪,被告不获保释。

48岁的被告阿兹曼共面对4项控状,包括3项谋杀罪,以及1项持武器严重致伤他人罪。

身材魁梧的被告今早由荷枪实弹的警员羁押往麻坡法庭,4项罪名分别在推事庭和地庭提控。

首3项控状指出,被告于本月9日凌晨1时至3时,在麻坡巴莪甘榜巴也勒丹,分别致死父亲莫哈末诺(82岁)、母亲雅拉(76岁),以及11岁的外甥女诺拉迪丽雅娜,抵触刑事法典第302(谋杀)条文。

10月24日过堂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处死刑,或监禁不少过30年和不超过40年,以及不少于12下鞭笞。

另一项控状则指被告在同一时间和地点,严重致伤14岁的外甥女诺拉兹玛,抵触刑事法典326(持武器严重致伤他人)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及罚款或鞭笞。

针对首3项谋杀罪名,被告在麻坡第一推事庭法官法汀达丽拉面前聆听控状后,表示明白。

本案主控官为丹尼尔副检察司,由于被告是在谋杀罪名下被提控,因此不获保释,而基于3名死者的鉴证、解剖和化验报告尚需等待2个月才能出炉,女推事因此将此案择定于10月24日过堂。

承认持械伤人罪

至于持武器严重致伤他人罪,被告在麻坡第一地庭面控时对控状直认不讳,法官娜丽曼于是同意让控方准备好案情报告书,并将此案择定于9月12日下判。

另外,被告也在刑事法典436条文(蓄意纵火破坏)条文下被调查,惟由于火灾报告尚未出炉,因此暂时未在此条文下被控。

新闻背景:警一度列猝死案处理

这起骇人听闻的案件是于本月9日凌晨约1时30分,在麻坡巴莪甘榜巴也勒丹一间住家发生。

死者莫哈末诺及太太雅拉是被告的亲生父母,小死者诺拉迪丽雅娜及伤者诺拉兹玛则是被告的外甥女。

事发时,熟睡中莫哈末诺和雅拉双双被烧成焦尸,而小孙女诺拉迪丽雅娜虽被公众及时救出火海,但却在送往医院后宣告不治。

而在火患中逃出生天的诺拉兹玛,却在到附近亲戚家求助时,被发现头部及手部受伤。

警方查案时,一度将此案列为猝死案处理,惟后来发现涉及刑事成分后,改从谋杀角度查案,并在被告遁逃近一周后,在吉隆坡武吉免登的苏丹依斯迈路将被告逮捕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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