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去年25部门表现卓越

(吉隆坡31日讯)与2015年的16个部门相比,去年所有25个部门取得卓越表现。

根据2016年第一系列总审计司报告,在307个中央政府部门、当局、法定机构、州级部门、州级法定机构、地方政府及回教宗教理事会当中,共有187个单位取得5星级的卓越表现。



报告指中央政府部门的财政管理表现,整体上取得大跃进。

“2016年所有25个部门(100%)取得卓越水平,2015年和2014年分别只有16个部门(64%)及20个部门(83.3%)表现卓越。”

报告指总审计署已审查25个部门的财政管理(问责指数),18个中央当局进行常年审计,另38个中央法定机构进行3年循环审计。

相关审计旨在评估政府财政管理,是否遵守财政法律条规和准则。

根据报告,18个中央当局的常年财政管理当中,有16个取得卓越表现,另2个属于良好水平。



至于38个3年循环审计的联邦法定机构当中,16个取得卓越表现、19个属于良好水平,其余3个皆属满意水平。

人为疏忽需改善

玛蒂娜说,尽管去年政府活动整体上有根据宗旨推行,但仍有一些弱点包括人为疏忽需改善。

这些弱点包括工作、供应及服务没根据规范、没有素质或不恰当、供应与工程竣工延宕、付款不当、资产管理与追收政府税收方面出现浪费与有欠效率。

她在2016年第一系列总审计司报告的序言中说,这些弱点是人为疏忽,没按照政府规定程序行事、在策划活动、计划或工程、制定范畴与竞标规范时也欠缺周详。

“上述问题也因没有频密监督承包商工程、欠缺熟练的工程管理、欠缺关注某项活动、计划或工程的效益而致。”

玛蒂娜说,这份报告的内容可通过总审计署的官网获取。

总审计署也会在本周四在布城,针对总审计报告举行一项媒体汇报会,政府首席秘书丹斯里阿里韩沙博士及其他部门的秘书长也会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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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

总审计司报告弊端周而复始/曾达威

《2024年第三系列总审计司报告》指出,在第12大马计划下的项目中,有169个项目出现进度延误问题。

总审计司报告的初衷是揭露问题并推动整改,然而年复一年的报告却不断暴露出相似的弊端,令人不禁纳闷相关部门是否有在吸取过往的教训。

《2024年第三系列总审计司报告》指出,第12大马计划涉及的8593个项目中,共有3942个项目正在实施,1434个处于后期实施阶段,3085个处于预实施阶段,132个处于无效状态,意味着很多项目仍在起步或尚未有显著进展。所谓无效,意味着这些项目并未产生预期的效益,甚至耗费了宝贵的公共资源。

除了项目延误,总审计司报告还披露第12大马计划中的预算超支问题。报告显示,2021至2023年期间,项目支出金额高达2319亿2000万令吉,超过批准的2227亿5600万令吉拨款。

疏于监督管理疏漏

这种超支现象不仅反映出预算管理上的疏漏,也加剧了国家财政的压力,可能危及长期发展计划的实施。政府在拨款与项目预算之间的失衡,不仅是财政管理的问题,更可能影响公众对政府问责和管理能力的信任。

尽管每一份总审计司报告都会提出数百条改进建议,然而问题却依然层出不穷。究其原因,在于监督和问责机制的不足。

各部门在项目延误、预算超支或无效运作的情况下,并未承担足够的责任,相关的官员与管理层也未受到应有的惩处。如此一来,报告中的问题一再重复,公共项目的管理依然没有得到显著改善。

加强问责严厉惩罚

为了有效遏制这种局面,政府必须加强问责机制,并严肃处理失责的官员。只有通过强而有力的问责,我们才能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整改,避免资源浪费和公共项目的延误。

对于屡次出现问题的部门与管理层,政府更应采取严厉的惩罚措施,以儆效尤。

此外,政府可以采用现代化技术提高项目管理效率。通过数字化管理系统,政府可以实时监控项目进展,并利用大数据分析、区块链等技术,增强资金流向的透明度,减少非法挪用的可能性。

政府也可以设立公开透明的项目资料平台,让公众参与监督,从而进一步提升项目的执行力与透明度。

总审计司报告周而复始的弊端,反映出政府部门项目管理模式的深层次问题。要真正解决这些问题,政府必须展开系统性改革,重新审视并优化现有的管理体系和监督机制。

严格来说,每一个公共项目都需要有明确的责任分工和进度管控,确保从项目规划到实施都受到有效监督。

唯有通过有效的监督、问责与结构性改革,我们才能确保公共项目的顺利推进,同时提高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率,确保国家的长期发展目标不会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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