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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剥夺华印裔投票权论 黄伟益报警促查Papagomo

黄伟益在王伟霖(左)陪同下前往警局报案。

(槟城16日讯)民行行动党丹绒前国会议员黄伟益,昨晚针对巫青团执委旺阿兹里在面簿视频上指巫统与伊斯兰党联盟一旦掌控国会下议院三分之二议席,将会褫夺华裔及印裔公民的投票权一事,前往警局报案。

黄伟益也是财政部长林冠英特别协调员。他在其面簿上贴文指出,他昨晚在律师王伟霖陪同下,前往槟城百大年路警局报案,要求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504条文,对外号Papagomo的旺阿兹里采取行动。



黄伟益在报案书指旺阿兹里所发表的言论极具种族主义,意图煽动各族之间的仇恨情绪,同时违背联邦宪法的精神。

黄伟益说,他是根据面簿所流传,一段长达28秒钟的视频,显示旺阿兹里当时说:“我真的,我要直言直说。我真的希望巫伊联盟成功,我们将会成立土著政府。如果拿到国会三分之二,我将会撤回投票权,让印度人及华人不能在马来西亚投票。我要这个东西,而我相信沙巴及砂拉越人也会同意,不让华人在马来西亚投票。”

视频交警方鉴定

黄伟益说,他在报案后,东北县警区的查案官直接录取其口供。他在录供过程中,还将之前存档的旺阿兹里发言视频交给警方,以让警方鉴定其真伪。

他说,刑事法典第504条文阐明任何人意图羞辱,进而挑衅他人根据其意图或在可知的情况下,达到破坏公共安宁或构成其他犯罪之目的。一旦罪成名立,将面对最高两年监禁,或包括罚款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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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pagomo将呈陈情书撤煽动罪

 (吉隆坡21日讯)部落客“Papagomo”旺莫哈末阿兹里将提呈陈情书,以撤销涉嫌煽动引致对国家元首苏丹依布拉欣陛下仇恨的罪控。

现年41岁的旺莫哈末阿兹里也是前巫青执委,法官茜蒂阿米娜今日在为案件过堂时,其代表律师拉菲克把上述事项告诉法官。

较早前,主控官旺阿末希吉拉副检察司说,今天原是关于陈情书结果的过堂,惟控方尚未从律师接获陈情书。

拉菲克说,他与另一名律师罗根艾斯甘德未有时间准备陈情书。

“我们将入禀陈情书,并要求法庭择定10月18日以得知陈情书的结果。”

法庭随后批准拉菲克的要求。

旺莫哈末阿兹里于5月2日在地庭面控时,否认有罪。

根据控状,被告在其推特或X网页,就KK便利店老板觐见苏丹依布拉欣的课题,发表具煽动性的贴文。

他被指于2024年4月29日中午12时在武吉免登的一间公寓犯罪,抵触1948年煽动法令第4(1)(c)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下的第4(1)条文治罪,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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