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吴添泉:华社应遵循“一中”
华总不赞同“撑港集会”

吴添泉:不支持也不参与“大马撑香港反极权集会”。

(吉隆坡30日讯)华总会长丹斯里吴添泉呼吁华社遵循我国的“一中政策”,避免涉及参与或声援任何分化中国,以及破坏马中两国邦交关系的活动。

他说,随着属会隆雪华堂已经表明并非“大马撑香港反极权集会”主办方之后,外界应该停止一切不必要的猜测和无中生有。



他今天发表文告说,华总和隆雪华堂的立场是一致的,即不会涉及或参与有关活动,同时也不赞同任何违反或破坏政府“一中政策”的意识形态。

他也呼吁华社,尤其是年轻一代关注和尊重我国政府的政策:“尽管国家出现改朝换代,但新政府的对华政策并没有任何改变,马来西亚还是支持和承认一个中国!”

他说,华总支持隆雪华堂就此事向警方备案的行动,以避免被任何不明组织或别有居心者利用,或在有意无意间以隆雪华堂名义,在华总和隆雪华堂事前未知情或未经同意下,涉及有关的任何活动。

他说,各种迹象显示,类似的活动或集会,是“利用”中国国庆前夕,在全球一些指定地区展开,反映出这是一项高度充满政治意味和阴谋的集会,相信绝大多数爱好和平与和谐的我国人民,都不会受到别有居心者的误导或甘受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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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岸

黄保俊:挺吴添泉连任 丹华堂支持华总开特大

(哥打峇鲁26日讯)吉兰丹中华大会堂今天表明全力支持华总中常委会议通过的议决案,支持总会长吴添泉免选连任。

吉兰丹中华大会堂就华总特大相关争议,通过文告发表两大声明时这么表态。

丹华堂会长兼华总副总会长拿督黄保俊表示,丹华堂认同4月19日中委会以临时动议形式通过 “支持总会长免选连任” 的决议,主要基于以下两大理由。

1:坚实的章程依据与现实必要性

从章程依据来看,华总章程第16.2条明确指出,本会任何事务,在章程范围未有明文规定者,中央委员会有权处理之。黄保俊强调,这为中委会此次决议提供了重要的章程支撑。

它说,就必要性而言,总会长吴添泉的任期因疫情3年严重受限。华总大厦入伙纸审批、博物馆基金会筹建等关键项目亟需领导层的连续性推进。临时动议旨在避免因领导更迭导致华社利益受损,这完全符合章程“服务华社福祉”的根本宗旨。

丹华堂支持决议的前提是,特大表决须严格遵循章程,最终结果应由13州代表共同决定,而非中委会单方面强加。

2:民主协商基础不容置疑

黄保俊指出,丹华堂在4月19日中委会上支持该决议,是因为现场各州代表进行了充分讨论并达成共识,且无任何与会代表提出程序异议。若部分州属会员事后质疑程序合法性,应依据规定在特大中申诉,而非通过公开声明动摇华总内部互信。

同时,丹华堂坚决反对将本次决议曲解为“架空章程第19.1条”。章程第19.1条规定“任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届”,但未禁止会员代表大会基于特殊事由(如不可抗力)通过民主程序作出例外安排。本次决议属于“个案豁免”,并非永久性突破任期限制。

为此,丹华堂呼吁各州属:以特大为平台,就总会长连任议题进行理性辩论与表决,而非提前预设立场、制造对立;若特大通过决议,各方应秉持民主精神接受结果;若未通过,则应即刻启动选举程序,确保华总领导权平稳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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