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告长子私吞联名遗产
老母亲胜诉获全额

母亲黄玲娥(左) 和长子约翰。

(新加坡3日讯)母子为联名户头近117万元(约351万令吉)上庭,长子称一半属于他,法官指长子电邮泄露“真心”,判母亲可获全额。

《新明日报》去年报道这起民事案审讯,起诉人是85岁印尼华侨老妇黄玲娥,答辩方则是她的长子、新加坡知名摄影师约翰(John Arifin,62岁)。



根据《联合早报》报道,此案件去年8月14日高庭开审,判词今早出炉。

根据法官吴必理的判词,母子为5点争论,主要是为了联名户头内的84万9581美金(约348万令吉)属于哪方而闹上庭。这笔钱是老妇已故丈夫,也是长子父亲,在2007年售卖印尼产业后的所得,之后转入母子的联名户头。

母亲称她是产业的联名拥有人,但长子指产业仅属父亲。母亲也称丈夫的遗嘱中,有意让她从售卖产业后的所得获利,丈夫也曾和二儿子说,产业所得是要给她的礼物,而且以丈夫当时年迈的岁数,合理地会想为她往后的人生打算。不过,长子却称他有权获得联名户头中的半数,即42万4790美金(约174万令吉),因为父亲曾对他说,钱是给“你们两人”的。

长子花掉145万  法官:无需还

母亲也指长子没经授权滥用户头内的35万5123美元(约145万令吉),但儿子称都是经过母亲同意。



法官判定,母亲无法证明她是产业的联名拥有人,但可获得联名户头内的全额。不过,他不认为长子在母亲不知情下滥用联名户头内的钱,判儿子无需偿还所拿的钱。

电邮泄露长子真心

法官表示,长子曾在2014年2月给小弟的一封电邮中称,联名户头的钱是母亲的,她可以随意使用。法官认为,这句话显示了长子一开始就不认为他有分获得联名户头内的钱。

由于法官之前已允许母亲取得42万4790美金,如今,法官判母亲可获得户头内所剩的全额。(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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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仍依赖狮城供净水 柔2030年才能自给自足

(吉隆坡2日讯)能源及水务转型副部长阿克马指出,由于柔佛州工业快速发展,该州仍依赖来自新加坡的净水。

他指出,尽管政府一直在努力,柔佛州预计要到2030年以后才能实现自给自足的目标。

阿克马在国会下议院回应巴西古当国会议员哈山卡林的提问时说,为了减少对新加坡的依赖,政府已经启动了零依赖项目。

这些项目包括在柔佛河(力拔河)沿岸建设蓄水池,在大素里里河修建拦河坝,以及开发新的水处理设施,如拉央2和士芒加3滤水厂。

这些举措旨在增强原水和处理水的供应能力,以期在未来长期内满足柔佛州的用水需求。

无意重谈原水费率

哈山卡林也询问政府是否会与新加坡政府讨论重新审视1962年签订的柔佛河水供协议,对此阿克马指政府在10月与柔佛州务大臣拿督翁哈菲兹会谈后,认为目前没有必要重新谈判原水费率。

根椐1962年水供协议,马来西亚通过柔佛州以每1000 加仑3仙的价格出售生水给新加坡,然后每1000加仑50 仙的价格回购处理水。

阿克马还指出,根据柔佛水务监管机构的记录,柔佛州目前的处理水消耗量已达到每天1600万加仑,远超协议规定的500万加仑,导致每年需额外支出约18万令吉。

柔仍从协议中受益

尽管如此,阿克马强调,柔佛州仍从该协议中受益,因为从新加坡购买处理水的成本低于国内处理的费用。

他解释道,每天处理相同数量的水的成本为1令吉80仙,而从新加坡购买处理水的成本仅为50仙。

早前,副首相兼能源及水务转型部长拿督斯里法迪拉尤索夫曾表示,政府正在重新审查自1962年起与新加坡签订的以每1,000加仑3仙价格出售生水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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