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周美芬:伊党图绕过宪法

(劳勿26日讯)马华副总会长拿汀巴杜卡周美芬认为,伊斯兰党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今天在国会下议院提呈私人法案,要求修改1965年回教法庭355条文(刑事管辖权),其实是企图绕过宪法,逐步在执政州属落实回教刑事法的做法。 

她说,回刑法不符合国阵政府所订下的世俗国精神,马华发现伊党想尽办法用不同方式,绕过宪法,让此法案在执政州内逐步落实。 



她说,这是因为伊党知道,如果要进行宪法修改是不简单,因此,他们是想尽办法,绕过其他部门作这样的动作。 

“我坚决反对,此法案是违背了国家从建国到现在的世俗国精神。” 

也是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副部长的她,今天下午到双溪内新村移交福利援助金时,如此表示。 

她强调,国人需对回刑法高度警惕,不要“一不小心”造成国家世俗法遭到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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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修正遭宣判无效16条文 丹等绿灯全面落实回刑法

(哥打峇鲁12日讯)吉兰丹州政府将重新修正今年2月遭联邦法院宣判无效的16项2019年吉兰丹回教刑事法下的条文。

吉兰丹州务大臣拿督纳苏鲁丁指出,州政府严正看待此事,尤其是在应对当前的挑战。

“这反映我们并未‘关上车子引擎’,只是等待绿灯亮起再启行,准备全面落实吉兰丹回教刑事法。”

他今日主持2024年回教刑事法日开幕仪式时,这么说。

此外,他提到,每年举行这项庆典旨在彰显州政府的努力、决心和高度承诺,以弘扬相关法律,同时提升丹州的回教教义。

技术委员会于上月成立

丹州回教发展、宣传、信息与社区关系委员会主席莫哈末阿斯里说,技术委员会已于上月成立,以负责草拟已遭宣判无效的16项条文修正案。

“该特别委员会由15名法律专家组成,预计将在年底前完成草案,并于明年提交州议会审议。”

联邦法院于2月9日以8对1多数票裁定,2019年吉兰丹回教刑事法(I)下的 16项条文是无效的。

这些条文包括肛交、与非人类发生性关系、奸尸、偷斤减量、易装、卖淫等。

来自吉兰丹的聂依琳及其女儿东姑雅丝敏是根据联邦宪法第4(4)条款,向联邦法院入禀申请,以挑战吉兰丹法律下的其中18项回教刑事法条文是否违宪,并把吉兰丹政府列为唯一的答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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