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基层支持者隔岸叫嚣

希盟支持者手持纸钞,高喊“贿赂”讽刺国阵此前贿选。

(金马仑12日讯)国阵候选人南利莫哈末诺迟迟未露面,直至上午约8时50分才抵达现场,并在众人祈祷后浩荡出发至提名中心。 

双方阵营进入提名中心范围后,希盟与国阵领袖们虽混为一片,没有发生冲突,双方相处和睦。 



不过,基层支持者则在提名中心外的沟渠两岸叫嚣,国阵支持者抨击希盟没有维护马来人尊严,而希盟支持者则拿出纸钞讽刺对方贿选,并喊话让国阵在金马仑国席当反对党。 

反应

 

言论

拿补贴就不算志工?/江振鸿

希盟在刚落幕的金马仑国席补选中的“派钱”风波,引起了各界的质疑及热议。

希盟有关方面解释那是派给为希盟助选的志工的交通补贴,并不存在买票行为。



其对头国阵则当然不会轻易“放过”此机会,指责这是贿选买票行为。

而马华更是质疑希盟发出这些交通补贴予志工的合理性,因为根据他们所引用的一些资料,对“志工”定义为“自愿进行社会公共利益服务而不获取任何利益、金钱、名利的活动者”,具体指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能够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而不获取报酬,奉献个人时间和行动的人。

我不是来自法律界,因此无意也无能去探讨此风波中的谁是谁非。

我更不是所谓的希盟铁粉,因此也无意为希盟粉饰太平,去合理化希盟的这个“派钱”举动。



然而,我却对马华对于此风波的说词颇有意见。

做公益三类型

基本上,做公益善事有分三种类型,即出钱、出力(所谓的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或既又出钱又出力。

出钱,就是简单的只是拿出钱来做捐献,没有实际去参与公益善事活动(出力)。

既又出钱又出力,就是又是捐钱又是出力。简单的例子包括一些公益善事团体的领袖们,长年捐助有关团体之余,又奉献宝贵的个人时间,分文不收地去担任团体的一些职务。

而出钱也不一定是指实质的金钱,也包括自行承担在进行公益善事活动时的成本,例如一些业者捐献某天的营业额(请注意,是营业额,而不是扣除成本后的盈利)予某些公益善事团体;因此,这些业者可算是又出“钱”(当天营业的成本),又出力(当天营业的人力和时间)。

出力,是指不出钱,但奉献个人时间去进行公益善事活动,即所谓的做义工或在以上风波中引起争议的志工。

因此在进行这些公益善事活动时,有关公益团体可能会支付一些成本费用,或所谓的补贴予一些义工或志工,例如支付在进行公益活动时所花费的气油及过路费予那些充当义务司机的志工,或支付一些交通及住宿补贴予须到外地进行公益活动的志工(都说是出力不出钱)。

提供膳食或饮料

记得我在中学时代曾参与过圣约翰救伤队的售旗日筹款活动,活动当中,当我们须搭乘公交到所负责售旗活动的地区时,是会获得这些公交费用补贴的。

而在不少的筹款义卖会中,参与的业者更只是把扣除成本后的盈利充当善款(都说是出力(奉献个人时间义务准备及售卖食品)不出钱(成本)了)。

此外,在进行公益活动时,一些间接性报酬,例如公益活动主办团体在活动期间为义工或志工们提供的一些膳食,甚至只是简单的一瓶矿泉水,也是免不了的。

因此,如果根据马华对于志工完全不能接受任何补贴(那怕只是补贴志工在公益活动中的一些成本花费)及“好处”(那怕只是接受主办方的一瓶矿泉水)的定义和标准,那恐怕我们过去曾参与过大部分的义工或志工或义卖活动的功德都是白做的,因为我想我国大部分的公益活动都是有提供膳食或饮料予参与的义工或志工,大部分义卖活动所筹的善款都是来自参与业者扣除成本后的盈利,也没有几个充当义务司机的志工在出力之余自掏腰包支付公益善事活动中的汽油及过路费。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