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大马商人携带总值3670万钞票
入境新加坡未申报被控

被告被指曾100次在通过兀兰关卡进入新加坡时,未有明确申报身上的“巨款”。(图:联合晚报/档案照)

(新加坡24日讯)47岁马来西亚男子在短短7个多月内,共100次携带总值近1200万新元(约3670万令吉)的令吉或新元钞票入境新加坡,其中数额最高的一次达30万新元(约91.74万令吉)。

《联合晚报》报道,被告是来自马来西亚的苏莱曼,据知在马来西亚经商。他昨午共面对100项控状,指他在2013年9月4日到2014年4月16日期间,在没有完整且准确申报的情况下,携带超过3万元(约9.17万令吉)钞票入境新加坡,因而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



综合控状,被告曾100次在通过兀兰关卡进入新加坡时,未有明确申报身上的“巨款”。

其中,在2013年11月7日,被告竟带了高达30万元的新币现金过关,这是涉及数额最高的一次,令人咋舌。

而数额最低的一次则是发生在同年10月2日,被告当时带了3万300元现金过关。

由于案件在提控阶段,案件详情不得而知。

犯人栏里淡定面控



据悉,被告在马来西亚经商,最近一次被捕后才揭发他之前屡屡犯下的罪行。

被告昨午没有代表律师,在犯人栏里淡定面控。

被告表示有意认罪,法官批准他以10万元进行保释,案展下月21日过堂。

携带超过3万元现金出入境须申报

为杜绝洗黑钱等犯罪行为,任何人不得在无申报情况下,携带超过3万元现金出入境。

《联合晚报》刚于本月14日报道,一名涉嫌协助网络爱情诈骗集团干案的38岁马来西亚金发女子冯美瑶,把骗得的21万6000元带出国交给骗子而被捕。

冯美瑶共面对5项控状,包括在没有申报的情况下携带超过法定限额的现金出国,指她在9月10日至25日期间,5次在不同地点收取每次介于3万4000元至4万8000元,共21万6000元的赃款,并通过兀兰关卡将这些赃款带到马来西亚去。

根据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罪成可判坐牢最长3年或罚款最高5万元,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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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

印有成员国国旗和汉字 普丁展示“金砖国钞票”

(喀山25日讯)据《俄罗斯报》、俄新社23日报道,俄罗斯总统普丁在喀山金砖国家峰会期间展示了一张具有象征意义的“金砖国家钞票”票样。

据报道,普丁笑着向俄罗斯部长们展示这张票样,并将其转交给俄罗斯中央银行行长纳比乌琳娜。

报道称,图片显示,这张票样上印有多个金砖国家的国旗等图案,并印有汉字和中国龙图案。

《俄罗斯报》称,俄罗斯总统新闻秘书、克里姆林宫发言人佩斯科夫说,这张票样由工商会印刷,是金砖国家共同开展合作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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