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大马女子违反“禁酒令”
狮城警员劝阻她还袭警!

被告违反“禁酒令”后还袭警,被判罚款1.5万令吉。(图:新加坡《海峡时报》)

(新加坡21日讯)28岁卖酒女违反“禁酒令”,警员上前劝阻,她却对警员大吵大闹,甚至还袭警,被判罚款5000元(约1.5万令吉),成为禁酒令下第二个被定罪的人。

这起事件发生去年5月6日凌晨1时25分,地点在大巴窑5巷第75座的小贩中心。



新加坡《新明日报》之前报道,大马女子萧慧琳(28岁,卖酒女)因触犯酒类管制(供应与饮用)法令(Liquor Control(Supply and Consumption)Act),在今年1月21日被控上庭。

被告在禁酒法令生效的一个月后就违例,相信是新加坡第一名违例饮酒被控上庭,第二个被定罪的人。

根据案情,事发时被告和女友人程慧梅(45岁,家庭主妇)一起在小贩中心喝啤酒,而当时已是禁酒时段。

称没听过禁酒法律

一群男警员发现她们在喝酒后,上前劝阻,并告知她们禁酒法令已生效,过了晚上10时30分后,她们不可以在此处喝酒。



但两人不听劝阻,反而称她们从没有听过这条法律,质问警员为何她们不能继续喝酒。

尽管警员再三要求她们丢掉手中的啤酒,当两人仍在说说笑笑,叫警员们给她们多一点时间把酒喝光。

男警员们只好请女警前来支援,同时要求两人出示身分证。

不久后,友人开始对警员大呼小叫,挑战警员们道:“我从没听过这条法律,我是新加坡人,我不怕,我没做错事!”

警员们要将她逮捕,被告看到后非常激动,企图上前保护友人。

反抗过程中打到警员

被告在反抗的过程中,被告大声嚷嚷还摆动手臂,打到了一名警员的鼻梁,因此也遭逮捕。

她今早共面对3项控状,另两项控状是在公共场所作出骚乱和使用武力阻止警务人员执行职务,控方以其中的一项提控。

法官最终判她罚款5000元。

第一名违例饮酒被判刑的公众是52岁男子陈家兴,今年2月23日凌晨2点40分,他遇见老朋友,结果在碧山24街组屋区公共场所喝啤酒至深夜,违反“禁酒令”被罚款1000元(约3000令吉)。

法官指罪行严重

法官指她罪行严重,阻碍警员维护社区安全。

被告今早在一名男友人的陪同下出庭,身穿粉红上衣的她,看起来一脸胆怯。

法官下判前表示,警员们的职责在于维护社区安全,但被告和友人却百般阻挠,甚至质疑法律,罪行严重。

但法官考虑到她是初犯者,并及时认罪,决定判她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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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拒捕兼持刀重伤警员 通缉犯被射伤腿落网

(诗巫17日讯)毒品案通缉犯不但拒捕,更用刀攻击一名警员致重伤,警员被迫开枪射伤其腿部,才成功制伏嫌犯。

砂拉越加拿逸警区主任丹尼斯副警监今日指出,警方于昨午3时许到双溪加拿逸码头,要逮捕一名因毒品案被通缉的35岁男子。

“当警方试图逮捕嫌犯时,双方发生激烈打斗,嫌犯手持疑似爪刀(kerambit)的利器攻击警员。其中一名警员被嫌犯刺向左臂和腹部蒙受重伤后,嫌犯趁机逃脱。

“警方于2小时后追到一艘客船上,发现嫌犯站在船顶,右手挥舞着巴冷刀,左手则举着爪刀。”

丹尼斯说,警方劝说嫌犯弃械投降,但嫌犯已完全失控,再次试图袭警。警方出于自卫向嫌犯开枪,击中对方右腿后,冲上前夺走其手中的武器。

他指出,嫌犯和受伤的警员皆已被送往当地医院接受治疗;嫌犯的尿检结果呈阳性,且有多项毒品案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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