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头裂膝伤 脚甲不见
囚犯疑被虐危殆

目前昏迷不醒的囚犯,额头有明显伤痕。

(北海12日讯)威南爪夷监狱惊传囚犯疑被虐待事件,情况危殆的囚犯过后被送往北海诗布朗再也医院加护病房留医。

威省市议员大卫马塞尔昨晚在其个人面子书上载视频与照片,讲述这件事。



狱警声称囚犯自残

他在视频中说,这名来自威南双溪峇甲的42岁囚犯,是于上月20日被判坐牢5个月。其母亲在本月8日晚上约10时突然接到狱警的电话,通知她其儿子已被送到诗布朗再也医院加护病房就医。

“这名母亲较后赶到医院去探望儿子时,医生告诉她,其儿子头部及额头有裂痕、双腿膝盖有伤痕,而且有数片脚趾甲也不见了。”

他说,这名母亲询问狱警有关其儿子的状况时,狱警否认虐待其儿子,并声称其儿子是被个别囚禁,还表示其儿子患有精神病,在狱中有自残倾向。

这名母亲已于本月11日下午4时许,针对其儿子在狱中被虐待一事,前往诗布朗再也警局报案,并在较后向槟州第二副首席部长拉马沙米的服务中心求助。



大卫马塞尔相信这是一宗囚犯在狱中疑被虐待的案件,也是这个月内第二宗囚犯在狱中被虐事件,首宗案件于本月7日发生在巴生监狱,该囚犯已不幸身亡。

本月第二宗狱中伤亡案
警设廉委会加速调查

周六晚到医院去探望该名囚犯的槟州第二副首长兼北赖区州议员拉马沙米教授在受询时表示,当看见对方处于昏迷不醒的状况中,他也吓了一跳。

“我已联系槟州总警长拿督威拉蔡义来,警方表示已成立一支以执法机构廉正委员会(EAIC)主席拿督耶谷为首的调查队伍,加快调查。”

基于这是本月内发生在我国的第二宗类似事件,槟州总警长已承诺会秉持专业态度,尽快查出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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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赵明福家属与枉死者家属 吁立法禁止执法员施虐

(吉隆坡9日讯)赵明福家属和拘留期间死亡的受害者家属今日齐呼吁政府立法,禁止执法人员实施身体虐待,从而遏止拘留期间的酷刑和死亡问题。

受害者卡马鲁尼占、赛莫哈末及赵明福的家属指出,由于在拘留期间死亡的案件已成为长期存在的问题,因此需要法律加以遏制。

他们今日在记者会上发表联合声明,并发布他们建议的反酷刑法案时说,如果执法人员因实施酷刑、性虐待、强奸、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被判有罪,将面临30至40年的最高监禁刑罚。

“此外,目睹其他执法人员酷刑行为的执法人员必须向警方、独立警察行为不检委员会(IPCC)或人权委员会报告,否则将构成犯罪。”

他们指出,虽然现有法律可以适用于拘留期间死亡案件,但这些法律很少用于提控,更难以对实施酷刑的执法人员定罪。

他们因而宣布,成立一个扣留期间受虐者后援组织,以倡导相关改革。

扣留期间受虐者后援组织计划发起全国巡回宣传活动,以提高公众对有关法案的认识并争取支持。

赵明福生前是时任行动党雪州行政议员欧阳捍华的政治秘书,他于2009年7月16日,被发现卧尸在莎阿南商业广场5楼阳台,此前在同大厦14楼反贪会办公室录口供。

卡马鲁尼占和赛莫哈末则是在拘留期间死亡的被拘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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