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女代课老师遭救生员强奸
庭上崩溃称想撕裂皮肤

被告将受害女郎带到沙滩后强奸及性侵对方。(档案照)

(新加坡18日讯)女代课老师圣淘沙遭救生员强奸,庭上崩溃揭露,承受“地狱”般的煎熬,长时间想撕裂自己的皮肤,事后还到医院要求服用预防爱滋病的药物。被告今早被判罪成。

新加坡《新明日报》日前报道,2012年5月5日,20岁女代课老师与朋友到圣淘沙狂欢,醉酒后疑在沙滩遭刚认识的救生员强奸案,被告普拉姆·奈尔(26岁)案发时23岁,今早被判强奸及用手指性侵女郎两项控状罪成。



根据控方的结案陈词,受害者在庭上供证时,揭露自己的生活严重受影响,觉得对不起培育自己的父母,是十分昂贵的教训。

她说,她无法抽离事件,导致她很长一段日子只要躺在床上,就会想要撕裂自己的皮肤,事后也担心染爱滋,和父亲到医院要求服食对身体有害,预防爱滋病的药物。

受害者坦承是惨痛教训

她坦承没想过自己会发生这样的事,这次是惨痛的教训,所幸父母的支持让她熬过“地狱”般的阶段,3年过去了,她终于可以开心的继续生活。

不过,她透露有时躺在床上,即使男友在身边,仍会觉得恶心。



她也表示,如今能够变得坚强、开心、不再抑郁,离开法庭后就能重回家庭的怀抱,还有光明的前途。

她说,很想将这件事放下,不用再看到被告,也不用再回忆事发过程,“那件事的确影响了我的人生,即使是感觉,因为感觉是真的。”

被告称受害者极尽挑逗

结案陈词显示,被告抗辩时称,受害者事发当晚对自己极尽挑逗及暗示,因此深受吸引。

他原想送受害者及友人回家,不过对方说喜欢他,叫他带她离开,他还说受害者自愿为他口交,再继续亲热后才性侵她,而且对方“看起来很享受”。

他指对方愿意发生关系,不过事发地点是公共场所,而他又不能勃起才放弃。

不过,被告的医疗报告指出,他在进行检验时一切正常,早上也正常勃起。被告的保释金则从4万元(约12万令吉)调高至6万元(约18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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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团队呈新证据 法院谕令重审杨祖强案

(布城12日讯)霹雳州前行政议员杨祖强被控性侵女佣案峰回路转,联邦法院基于杨祖强律师团队提呈的新证据,谕令将此案移交回高庭审理,以定夺新证据的真实性。

相关的新证据,包括女佣声称在此案中给了假口供,以及对杨祖强的性侵指控并不属实等等。

较早前,杨祖强向联邦法院申请提出新证据,以撤销性侵女佣案的判决。

联邦法院今日审理这项申请,以丹斯里哈米达星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在聆听申请人(杨祖强)的代表律师拿督郑宝德和控方(答辩方)法依沙副检察司的陈词后,一致做出上述裁决。

另二司为拿督哈尼巴和拿督罗扎德丽雅,申请人的其他代表律师还包括拿督拉泽巴星、沙林、罗伟乐、纪伟伦等,代表控方出庭的另一名副检察司则是林伟强。

哈米达星在裁决中指出,申请人是根据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93条文申请提出额外证据,即申请中所列出的5份文件。

他说,这项申请非常重要,因为相关的文件似乎说明了投报者(女佣)给了假口供。

“我们认为这是严重的问题,投报者似乎真的提供了假证,以致对申请人造成严重的不公正,因此,三司批准申请人提出上述5份文件。”

他说,联邦法院也将指示高庭取得与上述5份文件的相关证据,包括(传召)相关证人。

“高庭可采取适当的方式盘问相关证人,并针对新证据或供词发表看法,然后再向联邦法院提交有关的看法,即有关的新证据(文件)和供词可否被采用。”

杨祖强强奸案上诉审讯改至11月25日

杨祖强为霹雳前端洛州议员,他涉及的强奸案件上诉审讯日期已从上个月23日改至11月25日。

然而,哈米达星说,随着申请人提出新证据,因此必需展延联邦法院此前已择定的上诉聆审日,他也谕令此案移交回怡保高庭审理,并择定11月26日在怡保高庭进行案件管理。

回顾本案进展,高庭是在2022年7月27日裁决杨祖强强奸23岁女佣罪名成立,而以拿督哈达丽雅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则是在今年3月1日以2对1的多数裁决,维持杨祖强罪成的原判,惟刑期从监禁13年减至8年,以及鞭笞两下。

根据控状,杨祖强被控于2019年7月7日晚上8时15分至晚上9时15分之间,在其住家的一间房间内犯罪,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长达20年,另加鞭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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