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女子乘Grab到家拒下车
事后称遭司机强奸

马六甲中央警区主任阿夫占。
马六甲中央警区主任阿夫占。

(马六甲12日讯)一名女子电召Grab回家,但到家后却不愿意下车,要求司机载她去兜风,并在车上睡觉,事后她声称遭男司机强奸。

丈夫与司机发生肢体冲突



女子的丈夫更与司机发生肢体冲突,双双被警方扣留。

此事件发生于7月2日(星期一)晚上9时50分左右,在马六甲仙特拉巴士站担任柜台书记的女事主(30岁)电召Grab,指要回格西当组屋。

男嫌犯(23岁)驾驶Axia汽车载送女事主抵达该组屋时,女事主被指声称不愿回家,因为和丈夫发生争执,并要求司机载她去兜风。

女事主于晚上10时30分左右在车上睡着了,过后她在回家途中发短讯告知丈夫本身被司机性侵。

她丈夫在他们回抵组屋时,用铁条攻击男司机,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并一起被警方扣留。



甲中央警区主任阿夫占昨晚出席野新警局开斋节聚餐时,这样表示。

阿夫占表示,初步调查,女事主已婚,拥有一名5岁大的孩子,她声称在车上睡觉时被强奸,但清醒后,没有反抗,身上也没有伤痕。

他说,男嫌犯(司机)也没有任何犯罪记录,而女事主的丈夫则有毒品前科,尿液检验也呈阳性反应。

他说,该案目前仍在调查中,警方会援用刑事法典376(强奸)条文和刑事法典324(持武器伤人)条文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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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谋性侵千名未成年人 泰国教师监111年216个月

(曼谷12日讯)泰国一名教师与模特经纪公司老板合谋诱骗和性侵千名未成年人,被判坐牢111年又216个月。

泰媒《民族报》报道,泰国特别案件调查厅9日说,曼谷一所学校的郑姓教师(32岁)在彭世洛府被判刑。法官下令他须支付150万泰铢(约19.64万令吉)赔偿金给一名受害男童,并向男童母亲支付65万泰铢作为赔偿。

郑姓教师承认在学校的多个地方性侵儿童,包括他的车子、卫生间和视听室。法庭为了保护受害的未成年人,下令媒体不得报道可能泄露他们身分的资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特别案件调查厅早前对一家位于巴吞他尼府的模特经纪公司展开调查,这家名为Nene的经纪公司涉嫌诱骗和性侵儿童,结果当局调查发现郑姓教师涉案,并在今年6月24日逮捕他。

经纪公司老板桑卡(28岁)今年初承认60多项罪名后,于2月11日被判坐牢121年又223个月,也被令支付210万泰铢(约27.5万令吉)赔偿金给其中8名受害者。

警方调查期间发现,桑卡藏有50多万张儿童性侵照片,而郑姓教师曾与他合谋诱骗儿童。有证据表明,受害者可能多达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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