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孩子改信回教案上诉
英德拉要求九司聆审

(布城24日讯)联邦法院将于11月14日,聆审印裔妇女英德拉针对3名孩子改信回教的合法性所提出的上诉。

高级联邦律师三苏说,联邦法院高级助理主簿官莫哈末诺今天在进行案件管理时,择订11月14日及15日聆审上诉。



三苏代表此案答辩人教育部及大马政府。

英德拉代表律师阿斯顿、英德拉前夫里祖安(改教前原名巴马纳登)代表律师哈丁,以及代表霹雳宗教局局长、霹雳州政府和改教主簿官的霹雳州助理法律顾问苏海拉,也出席今天的案件管理。

阿斯顿说,他要求九司聆审这项上诉。

联邦法院将审理律师在上诉陈词中所提出的3个司法问题,包括在民事法下结婚的父母,他们的孩子获得改教证书之前,必须获得父母同意。

41岁的英德拉是幼儿园教师,她是针对怡保高庭宣判她的前夫单方面对3名孩子改教无效的裁决,去年12月30日遭上诉庭推翻的裁决,提出上诉。



上诉庭以2比1裁定,民事高庭无权审理回教事务,而改教案属于回教法庭的权限。

联邦法院于5月19日发出准令,允许英德拉提出上诉。

反应

 

要闻

女子与回教徒结婚告吹 准司法审核改回基督徒

(布城13日讯)砂拉越一名女子因与回教徒男子结婚未果,寻求脱离回教并重回基督教。

上诉庭今日裁定支持她的上诉申请,准许展开司法审核,以挑战相关回教法令及恢复其基督教信仰身分。

以拿督苏邦莲法官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包括拿督林宗方和拿督阿末菲鲁兹一致同意,之前高庭在拒绝申请时设定了过高门槛。

三司裁定申请人提出的司法审核申请具有合理依据,并批准她继续推进案件至吉隆坡高庭听审。

申请人的代表律师依克巴哈利指出,上诉庭明确认为司法审核程序并非轻率提出,她有权质疑联邦直辖区回教法庭是否具备审理脱教案件的权力。

26岁的申请人在诉状中陈述,她于2017年8月18日皈依回教,初衷是为了与一名回教徒男子结婚。然而两人的关系以分手告终,没有结婚。

她随后决定寻求脱教,并于去年4月26日入禀法庭,将政府、联邦直辖区皈依注册官及联邦直辖区回教理事会列为答辩人。她请求法庭删除其名字在联邦直辖区皈依登记上的记录,并恢复基督教信仰身分。

去年9月21日,吉隆坡高庭以回教法庭拥有相关司法权为由,拒绝发出司法审核准令。然而,上诉庭今日推翻了这一裁决,裁定申请人有权在民事法庭质疑相关回教法的合法性。

无阐明回教庭审脱教

申请人辩称,根据1993年回教行政法(联邦直辖区)并未明确赋予回教法庭审理脱教案件的权限,同时该法令的部分条款与联邦宪法第11(1)条文所保障的宗教自由相抵触。

她还挑战了法令第85(1)条款的合宪性,该条款规定任何念诵清真言的人即被视为自动成为回教徒。她指出,该条款未对宗教信仰的内涵及要求提供详细说明。

视频推荐 :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