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导游毙命酒店案
1嫌犯转做证人1控谋杀

被告陈志强被带往新山推事庭面控。

(新山14日讯)早前在“导游毙命酒店案”下遭扣留的两名嫌犯,其中36岁嫌犯转做证人,另一名49岁嫌犯则于今日被控谋杀罪。

此案调查时,警方逮捕两名分别49岁及36岁的嫌犯调查,他们皆从事销售人员。



警方今早11时40分,将49岁被告陈志强(译音)带往新山推事庭面控,被告坦然面对镜头。

被告被控于去年12月31日凌晨6时45分,在新山茂奥斯丁花园一家酒店房间,致死30岁的冯招强,抵触刑事法典302条文(谋杀),罪成唯一刑罚是死刑。

由于需等待解剖报告,推事艾祖琳决定将案件展延至2月19日过堂,禁止被告保外。

此案主控官为慕哈末,被告代表律师为拿汀法丽达。

另外,36岁被告已被警方口头保释,并未被带上法庭。



30岁导游冯招强去年12月31日连人带车失踪一天后,隔天被人发现毙命在新山一家酒店内,经警方调取酒店闭路电视后,发现死者被两名男子“搬尸”到另一间房间。

验尸报告显示死者的死因颈项缠结致死,警方隔日逮捕2名嫌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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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佛

涉嫌杀邻居面控 被告:我来听音乐的

(古来10日讯)“我是来听音乐的。”

一名男子涉嫌谋杀67岁邻居,今日在古来推事庭面控,不料当通译员在庭上宣读控状后,他突然发言,竟指本身是“来听音乐的。”

根据控状,被告蔡运城(译音,34岁)被控于11月27日凌晨12时43分,在士乃安乐花园慕尼路一所民宅的客厅内,谋杀67岁的陈邻福。

被告是在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下被控,一旦罪成,最高可判处死刑或最低30年监禁,最长不超过40年,以及不少于12下鞭刑。

在庭上答非所问

当通译员宣读第一遍控状时,被告回应说“那是什么?文件是错的。”前者宣读第二遍控状后,被告却说“不是‘Chin’,是‘Tan’?我没有杀人。”

当通译员三度宣读控状,指被告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被告却回应“什么是12?”以及“我为何要听?我是来听音乐的。”

此案主控官为奥曼副检察司,被告没有代表律师,古来推事阿祖琳随后基于需待完整的解剖和化学报告,择定明年1月7日过堂。

早前报道,陈邻福疑遭劫匪入屋抢劫,并在反抗过程中刀毙命,数日后才被揭发。

陈邻福住在士乃安乐花园慕尼路的廉价屋,其歌唱班好友上门寻人时,发现死者毙命在廉价屋内的客厅,遗体已发出腐臭味,相信已毙命数日。

据了解,死者生前身体健壮,并已退休,一人独居在老家,有5名孩子。

古来警区主任陈胜利日前发文告说,初步调查,警方在死者身上发现怀疑是被尖利物体刺伤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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